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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据报道,中国首起微博案件近日获得法院终审。法院裁定360公司董事长周的微博言论侵犯金山安全,判周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在其新浪微博主页上发表道歉声明,公开向金山道歉,同时赔偿金山经济损失。
8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金山网络的前身)诉周侵犯名誉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的周不得不向金山网络公开道歉。
根据终审判决,周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新浪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的主页上发表道歉声明,并向金山网络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为连续7天。周还需要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赔偿金山网络5万元的经济损失。
此案被称为“中国微博第一案”,其源头和主战场是流行的微博。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在2010年5月25日。从当天下午3点左右开始,周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上发表了一系列名为《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文章。金山使用了“偷鸡摸狗”、“合谋”、“作伪证”、“用刀杀人”、“暗中搞行动”等字眼,
当时,周在新浪微博上拥有数十万粉丝,影响很大(目前粉丝数已经超过170万)。
金山随即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6日开庭审理,并于今年3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认定周的微博言论侵犯金山网络,金山胜诉。
周不服上诉,但终审判决基本维持一审判决。
关于微博这一新的侵权方式的发布,法院判决称,“由于微博对于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每个网民都应该维护微博,避免利用微博发表评论攻击对方,避免微博成为空的相互谩骂之地。否则,每个人都可能被他人的博客帖子侵犯。”
“作为一名自称‘网络老手’的周,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对互联网的迅速传播有着深刻的认识,应该对自己的言行更加谨慎。”根据最终判决,从周的微博来看,我们不能排除其通过指责金山安全公司的技术来获取自身利益的可能性。
微博作为一种新的网络媒体,正日益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意见的渠道,这也孕育了许多新的问题。著名律师、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曾表示,微博侵权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应该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如果成为公众人物的企业家利用微博侵权,造成重大损失,只受到轻微处罚,这将不可避免地将微博变成一种恶性商业竞争的手段。
“微博第一案”的最终判决对于未来许多可预见的纠纷都将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关内容:
2010年12月,360人对百度软件发表评论,并诱使用户卸载该软件,获得38.5万元的赔偿。
2011年3月,360董事长周被控诽谤金山,一审获赔偿8万元。
2011年4月,360被控恶意诽谤腾讯软件,并获得40万元赔偿。
2011年5月360日,用户被诱导强行卸载金山网盾,并获得30万元赔偿。
2011年8月,金山网络工程师李铁军一审败诉,获赔偿5000元。
标题:微博第一案终审出炉:周鸿祎败诉道歉并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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