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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占男厕所”追踪

3月1日上午,一封特快专递邮件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李、张、等10位男律师、男学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关于提高女性马桶座圈比例的公民建议函,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善《城市公厕设计标准》,强制推行女性马桶座圈比例,明确公厕的验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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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男人在信中说:“以上建议不仅是为了解决我们的妈妈、姐姐、老婆、女儿上厕所难的问题;而且增加女性坐便器的比例,其实我们男性也是受益者,可以减少男性出行时等待女伴的时间。

据悉,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很多,北京、广东、湖南、上海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

投诉:

男性的马桶座比例不均衡

记者通过各种接触,联系了昨天联名致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男性“代表”。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告诉记者:“作为男性公民,我们也有过在女厕外等候母亲、姐妹、妻子、女友和女儿的经历,我们一直为她们上厕所的困难而焦虑。”

在这封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信中,十位男律师和学者首先表示支持最近女大学生“占男厕所”的行为。他们认为,这一行动反映了现实中女性上厕所困难的紧迫问题:女性厕所入口处排队现象远比男性厕所严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指出:“性别不平等并不意味着男性可以从中受益。其实男人也是这种情况的受害者,因为男人从男厕所出来后要在女厕所外面等很久。”

十位男律师和学者在信中指出,这种情况主要是男女马桶座失衡造成的。因此,增加女性坐便器的比例是合理的。作为男人,他们表示“极大的赞同”。

建议:

必要的性别观点需要标准化和实施

长期从事反歧视法律实践的知名公益律师、广东达娜律师事务所的庞堃表示,2005年12月起实施的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市公厕设计标准》规定:公厕要适当增加女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男性蹲(坐、站)与女性蹲(坐)的比例应为1: 1-2: 3,独立公厕为1: 1,商业区公厕为2: 3。

但有律师学者发现,虽然该标准考虑了男女上厕所的不同需求,“标准中马桶座圈的表述是‘应该’而不是‘应该’,不具有强制性,具体实施更具有任意性。”庞堃说。在信中,他们建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女性马桶座圈(包括蹲位和坐位)与男性马桶座圈(包括蹲位、坐位和站位)的比例必须达到2: 1,其中女性马桶座圈与男性马桶座圈的比例必须达到4: 1,女性马桶的面积必须相应增加。

男律师及学者建议增女厕位比例 女厕少男人也是受害者

北京理工大学的胡星斗教授认为,增加女性厕所空间的问题不仅是为了解决市政公厕的问题,也是为了未来所有建筑,尤其是公共场所的厕所设施设计。要有性别视角,特别是新建的建筑,要有事先的规划审批程序。

黄玉洁

标题:男律师及学者建议增女厕位比例 女厕少男人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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