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6字,读完约3分钟

为了加强对总量控制矿产的管理,防止过度开采优势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总量控制矿产指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h/】《办法》明确,实行总量控制的矿产包括国务院规定实行总量控制的矿产和国土资源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的矿产。【/h/】第一季度发布当年总采控指标[/h/】据悉,国土资源部将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当年总采控指标,但总采控指标不得跨年度使用。对于总量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考虑矿产资源潜力、市场供求、资源保障程度、矿业权设置和产能等因素确定。【/h/】《办法》规定,国土资源部可采用基数计算法或量化计算法分配各省(区、市)下一年度的总控矿指标,合格矿产采用量化计算法。基数计算方法是以今年下达的总采控指标为基础,结合矿产资源规划、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及相关因素,确定核增核减总量的总采控指标。【/h/】实施情况逐层分解[/h/】国土资源部确定年度采矿总量控制指标后,下发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发放、监督和管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总量控制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h/】《办法》指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矿山企业的储量、开发利用等因素,参照往年矿山企业矿山总量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结合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分配矿山总量控制指标。如果属于34种重要矿产的范围,原则上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将直接分解到矿山企业;如果属于34种重要矿产的范围,分解方法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定。【/h/】采矿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后,矿山企业应与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采矿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审核上报。【/h/】根据规定,与其他矿物伴生的全采控矿应纳入全采控矿指标管理,不得超指标生产。主要开采品种属于国家紧缺矿产的,经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超出总量控制指标开采的,应当保留,不得出售。【/h/】《办法》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采矿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过指标的矿山企业,要按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扣减当年或下一年度的采矿总量控制指标,并追究矿山企业的违约责任。【/h/】根据安排,国土资源部每年将检查各地指标执行情况,并上报指标执行情况。严重超指标开采的省(区、市)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扣减该省(区、市)下一年度的总控矿指标,暂停该省(区、市)超指标开采矿产的矿业权配置。

默多克和邓文迪将离婚,分手费或达到10亿美元

标题:国土资源部加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管理

地址:http://www.yunqingbao.cn/yqbxw/10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