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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应该保护农民的利益。农民拥有“流转”权后,可以合法自愿地出租自己的土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土地资源不被挪作他用和“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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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城市郊区的土地变成了寸土寸金。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位于北京郊区。另外,2010年10月经北京批准的延房线支线通往周口店镇,此处地价超过200万元/亩。去年年底以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收到当地农民举报,周口店镇部分耕地被当地政府强行征用。
据农民称,周口店镇政府将所辖周口村和云峰寺村的500亩耕地转为国有土地。最近开发商圈地,一个副区长也参加了剪彩仪式。
据了解,云峰寺村有200多名农民。2004年,村民按每个农业户口0.5亩口粮田承包本村种植粮食作物的农用地,并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承包期为2004年至2027年。
然而,村民们没想到的是,这块土地在2008年被纳入政府土地储备。2009年4月21日,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分中心进行了一级土地开发。2009年8月31日取得规划意见,2009年10月13日取得土地预审。
2010年10月8日,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根据《土地出让合同》,除地上附着物补偿外,承包地租金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逐年支付。2010年10月,北京批准的延芳地铁支线刚好通到周口店镇,地价超过每亩200万人民币。也有村民询问国家政策,说土地流转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农业用地必须用于农业。
村民签订《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后,大量耕地廉价出租,政府打包挪作他用,部分土地高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记者在云峰寺村门口看到,部分耕地已经被一米多高的院墙包围,旁边的广告牌上还显示着“周口店镇云峰寺新村效果图”。根据政策,既然是土地出让,这些土地是不允许房地产开发的。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房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我们刚刚换了一个主管领导,现在领导不在了。我们得等领导汇报研究,才能给你答案。”在周口店镇政府,记者没有见到征地负责人。
随后,记者收到了周口店镇政府的书面答复。回复:该地块于2010年3月15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已获批准。针对农民反映周口店镇政府以“租代转”的形式从事房地产开发,周口店镇政府回复:土地出让合同是由云峰寺经济协会与确权户签订的,为了加快拆迁房屋的手续和建设,可以对拆迁地块进行地质勘查,确保拆迁房屋的建设质量,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拆迁房屋,更好地推动云峰寺村的拆迁安置工作。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标题: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以土地流转之名“以租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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