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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式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12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政府改革的第八项任务时,他最后强调加强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土地矿业权拍卖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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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温总理谈到“严惩腐败分子”时,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这一掌声表明,全体NPC代表和CPPCC委员在反腐败问题上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一致,也代表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反腐败工作的坚定支持。仔细对比温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式上的两份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在部署新的一年工作任务时,今年的工作报告减少了一部分,原来的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十部分,合并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第八部分。这个小小的变化,虽然用词较少,但除了工作重点和工作重点的调整外,丝毫没有降低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相反,细心的听众可能会注意到,在惩治腐败分子的表述中,他们改变了“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的惯用表述,强调“严惩腐败分子”,发出了强烈的信号。
毫无疑问,腐败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党的性质和宗旨也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格格不入。然而,反腐败斗争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廉政建设是一项持久而紧迫的任务,是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加快解决反腐败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里需要强调的一个词是“严格”。所有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定都必须严格执行和认真对待,腐败分子必须受到严厉惩罚。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一些地方,我们对腐败的处理和对腐败分子的惩罚不够严格。特别是在一些大案要案的处罚中,出现了一些重人情、重面子的不正之风,有试图就此打住的倾向。我们不能深挖贪官污吏,严惩贪官污吏,所以其他官员也不能震惊,甚至有些贪官是有运气的。纵容或助长一些腐败分子的嚣张和违法行为,不仅不利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而且使人产生强烈的意见,甚至有时使人对反腐败失去信心。
行动胜于行动。反腐的态度一定要“坚决”,但反腐不能在会上搁置,要在实际工作中以具体措施落实。对于犯罪的腐败分子,一定要严惩,绝不能心软,更不能大事化小。所以,从“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到“严惩腐败分子”,是态度和措施的提升到行动的落实,力量的加强,是对腐败分子的最后通牒和最严厉的惩罚。
标题:倪洋军:总理“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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