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2字,读完约2分钟
让帮手无忧无虑
“看现在,有毒的食物,黑心棉,‘豆腐渣’工程,没钱还不如被打死,没钱也不会被治疗...一次又一次,人们感受到了道德的沦丧。同时,各种“好人得到坏消息”的事件,让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好人难做”,帮助别人是有风险的。要不要帮帮堕落老人?要不要追贼?你想救被车碾过的孩子吗?人们感到纠结……”
默多克和邓文迪将离婚,分手费或达到10亿美元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副主席郑:单纯从道德上谴责某些个人或团体是没有意义的。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人民广泛参与,体制机制要加强。
建议从法制和社会机制层面完善立法和司法制度,加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立法保护,让助人为乐者无忧。“使帮助者不会因为紧急救援而成为被告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必要,政府将承担帮助者的勇气所带来的不可预料的后果,帮助他人。”
把诬告者关进监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郝建秀:法律必须给予制定者应有的回应。“我们不能将奇闻轶事上被救助人与帮助人的纠纷视为民事行为,因此公权力不需要介入或作出浅薄的介入。”除了一些行政处罚,陷害的人还要负刑事责任。
前面佛山严惩诬告者的例子,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传达了一种严肃的价值取向——奖励真善美,鞭笞假丑,让企图诬告行善者恐惧。中国宪法第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和诬告公民,为公民打击诬告提供了宪法保障。现行法律没有涵盖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类似诬告,亟待补充和完善。(通讯员叶)
标题:郝建秀:法律必须对诬陷者作出应有的反应
地址:http://www.yunqingbao.cn/yqbxw/11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