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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执法,两人签字,涉嫌虚惊执法。当地“交警”部门认为,虽然使用假警报有错误,但非执法人员也是内部人员,通常是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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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600295):在路上佩戴假警号只是为了方便执法?

近日,记者和蔡先生正在驾驶一辆河北牌照的汽车。经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城路时,由于路况不熟悉,蔡先生解下安全带问路。开车开始滑行的时候,被一个没有警徽的交警拦住了。当时时速不到30公里,行驶距离不到100米。蔡先生懵懵懂懂,不知所措,差点被抓伤。

交警查了蔡先生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没发现问题,说:“你不系安全带,要罚款。”然后他径直走向停在路中间的警车。记者和蔡先生立即跟上,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交警就开了罚单让蔡先生签字。罚单显示,罚款原因是蔡先生没有系安全带,违反代码6011,罚款50元。

记者看到,这张票是凯利和葛阳签名的。记者很惊讶,一个执法怎么可能两个人签字?交警说:“我叫葛阳。凯利是我们的中队队长。他开车巡逻。我们都这样在这里签名。如果不服,就上诉。”

这时,另一个交警冲过来说:“他们不签?那就是拒绝签字。”后来来的交警直接在被处罚人一栏写了“拒签”,然后出示了蔡先生的工作证和执法证。记者要求看葛阳的执法证。葛阳说:“你有什么权利看?我有警官证,不需要执法证。”记者看到葛阳警服上的警徽是102030,他还出示了一张102030对应的警官证。

“不接受,可以投诉。”两名交警训斥蔡先生要尽快离开,否则会妨碍执法。在此期间,记者看到一些当地无安全带的汽车呼啸而过两名交警,在距离交警不到10米的地方非法停放了五辆汽车,但他们没有惩罚这些非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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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佩戴假警号上路只为方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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