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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和腾讯新闻客户端的抄袭之争还没有结束,又有一家互联网公司参战。
昨日,公众评论网称,网易手机客户端“樊凡”抄袭了大量公众评论内容。大众点评网董事兼高级副总裁龙伟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他希望网易删除“樊凡”客户,否则他将保留对网易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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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众评论网的“指责”,网易有道运营副总裁雷锦告诉《国家商报》,“樊凡”和公众评论网是完全不同的应用,前者是个性化推荐应用,后者是提供固定信息的网站,不存在公众评论网站所说的抄袭。
值得一提的是,在网易和大众点评网相持不下的时候,网易又一次把枪口对准了腾讯。网易公关人员昨日告诉《国民经济日报》,他们将以“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为由,向苹果App Store投诉腾讯新闻客户端。
上周四,网易发布公开声明,“强烈谴责”腾讯旗下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2.0版抄袭其重要移动互联网产品网易新闻客户端,并表示腾讯产品在页面布局、帖子风格、交互设计等方面与网易产品设计相似。
截至国家商报发布新闻稿,腾讯和苹果都没有对此做出回应。
网易“樊凡”被指控抄袭
据《国家商报》报道,这款名为“樊凡”的客户端是网易有道部推出的个性化推荐引擎,包括iphone和安卓客户端,于2012年4月9日正式上线。
龙威认为,网易上述移动客户端大量抄袭公众评论的内容,包括餐厅商户信息、餐厅特色、推荐菜品、人均价格等。“这些信息在经过数据分析和处理后,由公众意见用户自发上传到我们的后台。”龙伟说,这些内容是从2003年开始由公众评论创作的,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经济成本。
龙伟特别指出,人均消费价格是4200万公众评论用户通过其上传内容对公众评论进行背景数据分析的结果。“网易此举不仅涉嫌抄袭,还存在不正当竞争问题。”
针对龙伟的言论,雷锦告诉《国家商报》,网易樊凡的上述争议数据是通过搜索引擎从互联网上收集的,然后由网易的数据进行处理和调整。这些数据来自爱邦、范统等餐饮网站,也可能来自公众评论。雷锦指出,在网易产品中,有些价格与公众评论网的价格相同,也有不同的价格。
尽管受到公众评论的批评,网易没有计划阻止前者,也没有计划停止从其网站获取数据。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明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客户网页是否构成对作品的侵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只是简单的排列组合客观信息,很难构成抄袭侵权;另一方面,网易对互联网抓取的内容进行了表情处理,很难说构成抄袭。
公众评论已经起诉Aibang.com要求赔偿
据《国家商报》报道,在此之前,大众点评起诉爱邦。内容抄袭。2011年7月,该案最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不正当竞争,并在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获得法定最高赔偿金额50万元。与此同时,它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来自公众评论网络的所有商家简介和用户评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商报》获得的法院判决认为,公众评论网上的商家简介和用户评论是通过合法渠道吸引用户注册、发布或收集整理而获得的,可以为公众评论网带来法律利益,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标题:移动客户端应用现混战 大众点评炮轰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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