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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全国将迎来第21个税收宣传月。3月30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以网络访谈的形式,推出了这个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在网上与广大网友互动,回答了部分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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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房产税试点吗?
纳税人:房产税什么时候试点?广东目前有计划吗?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刘小涛: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税务机关是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征税和暂缓征税(包括试点)的权力在中央,省级税务机关无权决定征税和试点。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要求试点的通知。
问题2
为什么出售继承财产要征收20%的税?
纳税人:我姐夫2009年因病去世,留下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今年因为生活需要,老婆和公公婆婆协商把房子卖了,用来偿还姐夫的医药费和女儿以后的生活费和抚养费。于是公公放弃了姐夫房产的继承权,以至于房产成功转让给姐夫和他的女儿。但在办理买卖过户时,地税局表示对财产继承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项税收的依据是什么,是如何计算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局长王南健:根据你的描述,该房屋已经办理了继承手续,房地产继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出售继承的不动产属于财产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方法如下:计税依据=房地产转让收入-实际购买成本-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即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20%。
问题3
为什么没有赢得发票的话费奖金?
纳税人:最近收到一条手机短信,说是地税发票抽奖中了50元话费,今天查了一下,还没填进手机,就打10086问了一下,对方说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到中奖的话费?可以换成发现金奖吗?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杨朝峰:粤南金税发票抽奖电话费用,在宣布中奖后15个工作日内,计入您的手机账户。请注意查看。如果您在1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充值短信,您可以拨打12366-2或向税务机关和电信运营商举报,我们将尽快协调电信运营商解决。(颜)
标题:广东未收到通知试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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