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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长沙很多开发商跑了,合同造假,一房一卖,买家的房价浪费了。长沙开发商“跑”和浙江、鄂尔多斯有什么区别?这是否意味着二三线城市开发商的资金链已经断裂?面对合同诈骗,一房两售,购房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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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4日电据经济之声《超光财经评论》报道,在春节余温消散之前,开发商在长沙再次出走。近日,长沙房地产交易大厦聚集了河西山麓嘉园地产的40位业主。不仅这些业主没有按时交房,还有一些业主还发现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虚假的,购买的房产没有在房地产部门备案。有业主发现自己的房子是一房两房卖的,已经付了首付,但是几个月前被别人买走了。经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庐山嘉园的开发商并不是第一个“出走”的。
长沙涉及开发商“出走”的楼盘有滨江家园、中央大厦、可可镇、湘江700等。开发商“跑路”后,这些涉及的楼盘也经历了不同的命运:有的成了烂尾楼,有的处于停工状态,有的已经正常交付。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副秘书长金认为,“出走”事件表明,中小开发商遭遇了资金链断裂的困境。他提醒消费者,买房前一定要提前知道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会让购房有风险。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保军律师发表评论。
张保军:跑步现象在过去的两年里频繁发生。与浙江民间借贷和鄂尔多斯跑相比,长沙房地产商集体跑的共同点是资金链断裂。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领域。这次长沙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跑路,而浙江和鄂尔多斯的跑路现象主要集中在生产加工企业,是非法集资造成的。
跑步现象似乎有蔓延的趋势
长沙房地产商的这一轮经营,不仅涉及整个房地产,还涉及到假冒的购房合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张保军:目前,据媒体报道,除长沙外,厦、津、成、皖等地都出现了所谓的房地产跑现象。也就是说,目前在二三线城市的中西部,包括沿海地区,跑步现象有蔓延的趋势。
如果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合同欺诈,张律师卖一套房子和两套房子属于民事欺诈。
张保军:卖一房两房是一种民事欺诈。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合同诈骗或者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一室两房的买卖需要区分情况。对于已经登记的,登记权有对抗其他第三人的权利。
如果没有登记买家,此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惩罚性赔偿。
面对这类房地产企业的出现,监管部门是否也应该出台一些相关规定,来应对开发商出走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张先生建议对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张保军:我认为开发商频繁出走的现象主要是近两年房地产市场调控造成的,我认为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其实我有看法。首先,我们应该对房地产的监管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我们可以对首套房贷给予支持。投资一定要有一定的限制,政策有这么精准的调控方向。
第二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会导致这个行业的大调整,优胜劣汰。我认为这是经济发展的正常规律。淘汰一些资金实力差、信誉差的相对较小的开发企业,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认为没有必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所谓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
买商品房要看5个证明
消费者买房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以后买房的风险?张律师认为,要注意以下三点。
张保军:我认为我们目前的商品房销售主要集中在期货和预售上。我们买商品房,需要看五个证明,最重要的是预售许可证,因为每个证明都是按顺序发放的。只要有预售许可证,其他四个应该都有,所以买房一定要看预售许可证。这是第一点。
第二,为了防止一房两房的销售,我们在准备买某套房子的时候,最好去建委或者相关机构检查一下房子有没有卖不出去的,防止一房两房的销售。
还有一点是,买方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或其他渠道了解开发商的实力、他过去的项目开发和诚信,保证买方的合法权益。
标题:长沙频现开发商跑路 专家提示购房前看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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