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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黄光裕的发言人表示,律师对外披露的李的索赔金额超过1亿元,原告的索赔金额仅为155元。
黄光裕的内幕交易民事诉讼尚未审理,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口水战”已经开始。
7月22日下午,黄光裕的发言人告诉记者,律师向外界披露的李的诉讼请求是不真实的,“本案原告李的诉讼请求仅为155元。”
前两天,原告律师、北京市文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透露,投资人李诉黄光裕、詹妮佛等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损失一案将于9月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的损失达三、四十万元,100多名投资者与黄光裕等人一起向李提起民事赔偿。
据张介绍,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期间持有中关村(000931)股票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中关村的股价从2008年5月最高的17.80元/股暴跌至2008年11月4日的2.48元/股,其间股东人数达到13万,市值数亿元。
媒体在采访张后报道,基本接受了上述猜测,黄光裕最终可能面临高达1亿元的赔偿。
“这是一种对个人进行投机的行为。这背后可能有复杂的背景,甚至是一个坏的目的。”黄光裕的发言人表示。
本报记者7月22日采访张时,情况与此前的说法有所不同。
“李的索赔具体金额是多少?我不方便透露。”不过,张并没有否认记者提出的155元的说法。他只是说,“我们将增加一个诉讼配额的请求。”
与此同时,张也承认,到目前为止,只有李提起过针对黄光裕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之前提到的人不超过100人。他没有进一步解释诉讼数量前后的差异。
除了索赔额,双方的论点也有冲突。
李认为,抛售股票的损失是与黄光裕买入股票同时发生的反向交易,损失与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黄光裕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
但黄光裕的家人表示,在原告李向法院提供的交易证据中,他在2007年6月6日至6月15日的8个交易日内多次买卖中关村股票,6月13日李以10.39元的价格买入,6月15日以10.08元的价格卖出500股,损失155元作为此次诉讼的索赔金额;然而,许多短期交易之前都赚了钱,净利润为1185元。
据黄光裕的家人说,李并没有真正的实际损失,而是一个短期的奸商。据计算,1000股的最高买卖成本约为1万元,他在短短8个交易日内就赚了10%以上。
标题:黄光裕民事诉讼索赔额迷雾:155元还是上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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