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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8月29日电据中国之声“国家新闻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9日)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刑事案件适用标准进行规范,该解释将于9月1日生效。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表示,司法解释的核心目的是切断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利益链条。

胡伟新表示,过去五年,中国互联网上传播的病毒数量平均每年增长80%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的黑客和破坏案件数量每年增长110%。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关键是切断利益链。

胡伟新:根据两所高校的司法解释,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制作和销售黑客工具、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倒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控制权等各种行为的刑事责任,有利于从源头上切断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利益链条,能够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侵入手机和平板电脑将涉嫌犯罪。

胡伟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任何内置操作系统的能够处理数字数据的设备,如手机和平板电脑,都有可能成为入侵、破坏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的对象。因此,两所高中的司法解释将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和自动控制设备纳入了刑法保护范围,从而更有效地维护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标题: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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