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0字,读完约1分钟
因为他的照片被当成了天上人间的伴侣,演员詹毅起诉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创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侵权,要求赔偿4万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不是直接侵权人,没有主观故意驳回詹毅扩大损害后果的主张。
詹怡称,2010年5月16日,她在中国价值网上看到一篇题为《揭开北京小姐真正的天地护卫的照片》的报道,发现她的照片下方有“湖北尧尧恩情”等虚假身份信息。
雅虎新闻上也有一个故事,标题是“北京皇家护卫小姐的照片”,也偷走了她的照片。
詹毅声称他曾留学国外,现在回到中国当演员。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这对他的演艺生涯产生了不利影响。事件发生后,她立即要求她的律师发函要求两名被告停止侵权,而两名被告在向法院上诉前并没有注意到她。
法院认为,在原告将律师的信寄给他之前,被告主动断开了所涉文章的链接,因为包含所涉照片和书面信息的文章与网站的主要目的不一致,不存在扩大损害后果的行为或过失。
此前,詹毅在海淀法院起诉搜狐、茂普和酷沃,理由是他的名誉和肖像权受到侵犯。
经审理,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名被告的网站构成侵权,责令茂普、酷沃公开道歉一个月,三家网站赔偿詹精神损害赔偿近4万元。(记者张斌通讯员刘妍)
标题:战一被"头牌" 诉阿里巴巴侵权被驳
地址:http://www.yunqingbao.cn/yqbxw/5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