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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新京报诉中国报纸索赔60万”

(记者张远)一家运行在ipad上的“中国报纸”软件供应商被指控未经授权使用《新京报》的页面和内容。

近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软件供应商构成侵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10万元。

未经授权使用

《新京报》的ipad版已经正式推出,但早在2010年8月,《新京报》就发现,在ipad上运行的一款名为“中国报纸”的软件擅自使用了《新京报》的版面和内容,而且每天都在实时更新。

随后,北京新闻社授权下属网络公司巴勃罗在线公司(以下简称巴勃罗公司)致函中国报刊软件开发商北京迈斯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斯奇公司),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由于迈斯奇公司一直无视并持续侵权,巴勃罗公司对其提起诉讼,要求责令迈斯奇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60.8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这方面,在后来的审判中,迈斯奇公司表示,它只提供阅读链接,认为用户使用该软件阅读《新京报》并没有给报纸造成实际损失,而是客观上获得了利益。

法院下令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Maisiqi公司提供的软件使用说明,法院认定,尽管该公司表示所提供内容的版权属于他人,但并未表示其提供链接服务,也未显示链接网站的信息。相反,它声明可以提供下载等服务,并且不受相关网站是否提供下载服务的限制。

因此,本院认为麦斯基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诉讼费用10万元。

■讲述案例

深层链接不显示网站信息

马士基公司一再辩称,它只提供链接。法院认为,即使如此,也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主要是因为链接实际指向的是《新京报》网站上的pdf文件,该文件与其形成了深厚的链接关系,没有显示网站本身的信息。

在审判过程中,迈斯奇公司还明确承认,“中国报纸”软件在抓取pdf文件时有人工干预,用户只需下载并浏览该软件,而不需要链接网站。

■专家意见

建议惩罚性赔偿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袁认为,此次版权纠纷的典型意义在于,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中文报刊”软件的侵权形式可能成为一种新趋势,此案的判例对传统媒体的权利保护将具有借鉴意义。

袁表示,此前的案例已经认定定向链接为不正当竞争,即用户可以在不接触纸质媒体官方网站的情况下浏览他人网站,这显然是对原告资源的不当借用。

至于10万元的赔偿金额,甄宓表示,近年来版权案件的赔偿金额不高,这与当前的司法环境有关,这使得维权成本和侵权收入显得不平衡。

中国文学艺术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洪波建议,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应规定最低赔偿金额,但上限的设定应足以对侵权盗版企业产生惩罚性效果,如几十倍的最低工资、没收和暂扣侵权工具(设备和服务器),并将补偿性赔偿改为惩罚性赔偿。

标题:iPad软件中文报刊擅用新京报内容被判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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