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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文件,指出首批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等省市将于今年11月30日到期。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错过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末班车”。 据了解,山东省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家电下乡补贴,随后试行“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试行以来,在刺激消费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惠民惠农效果十分明显。记者从财政部门了解到,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仅淄博市淄川区就实现“家电下乡”产品152765套,财政补贴4124.38万元,消费3.4亿元。群众得到了优惠待遇,购买热情大大提高。整个地区的消费市场也得到繁荣、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门提醒:别错过家电下乡的“末班车”

根据中央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所有销售企业不得以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未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继续作为普通商品销售。文件规定,从2011年12月1日起,原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对象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当地增加的品种)时,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2012年1月6日00: 00,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职能权限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00: 00,信息系统中财务部的审计和支付功能也将关闭。

财政部门提醒:别错过家电下乡的“末班车”

业内专家现提醒各销售网点合理安排家电下乡库存,及时做好家电下乡数据的整理工作,确保2011年12月1日前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在2012年1月6日前及时交财务部门审核发放补贴。

据了解,为全面应对家电下乡即将结束带来的各项工作,淄博市淄川区财政部门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协调各环节,精心规范信息录入系统,帮助各网点将家电下乡管理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通过最新系统录入进销存账户,形成系统化管理。 及时审核并支付了所购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身份证为准),并努力予以弥补。

标题:财政部门提醒:别错过家电下乡的“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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