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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阿里巴巴集团b2c电子商务平台淘宝商城涨价引发的中小卖家“网络围城”事件,上海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16日对记者表示,淘宝租金上涨事件反映了我国网络虚拟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网络市场发展。
“在网络经济领域,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反垄断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济纠纷调解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隋文帝主张。
虽然我国颁布了《价格法》(199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颁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但这些规定缺乏对网络环境下垄断行为的研究和调整,反映了网络市场监管的严重滞后。
“目前,网络生态仍以基层秩序为主导,相关法律法规零散缺失。”隋文帝认为。
他说,面对无边界网络经济的激烈竞争,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网络经济立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步伐,规范不同经济主体的网络市场行为,维护网络市场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网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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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淘宝涨租”凸显法规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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