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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是魔鬼,容易蒙蔽理智。在高校秋季开学之际,运营商的校园营销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一些地区,运营商已经放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出现了切割光缆、私送电话卡、私签独家协议等恶意竞争行为。记者就如何规范校园营销以及运营商应倡导什么样的营销理念采访了行业专家陈金桥博士。陈博士认为,经营者的恶意竞争行为对经济秩序、产业规则和社会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经营者应倡导科学发展、和谐竞争的理念,辅之以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弱化绩效考核指标。

陈金桥:运营商校园营销应提倡和谐竞争理念

记者:运营商的校园营销市场中出现的商业专属协议、私人电话卡等恶意竞争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不良后果?

陈金桥:目前,通信行业正处于大转型时期,语音等传统市场已经进入股票竞争阶段。整个行业呈现出股票竞争和增量竞争并存的特点。首先,运营商的恶意竞争行为,如切断光缆、私送电话卡、私签独家协议等,对整个行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对经济秩序、行业规则和社会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此外,切断光缆和破坏通信超出了不公平竞争的范围,是非法的。第二,恶性竞争破坏了工业秩序和经济环境。尽管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颁布了相应的规定,但现实中仍存在规避MIIT规定等恶意竞争行为。这种“猫捉老鼠”的情况显然是不健康和不正常的。最后,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运营商的恶意竞争行为会给学生留下负面印象,直接损害无辜学生的利益。

陈金桥:运营商校园营销应提倡和谐竞争理念

记者:事实证明,恶意竞争损害他人,破坏行业秩序和社会形象。你认为运营商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营销理念?

陈金桥:运营商应该坚持科学发展、和谐竞争的理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而不是粗暴地限制学生选择运营商的权利。我个人认为最合理的营销情况是各大运营商坚持共享校园基础设施的原则,业务和服务水平由学生自主选择。各大运营商应该更加开放,用实力和服务说话,放弃相互诽谤和破坏行业秩序的恶性价格竞争,不要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长远整体利益。否则,如果主要运营商建设网络和设备,将是对国有资源的浪费。 然而,目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主要运营商在不同地区运营。例如,当地分行通常只关注其辖区内的经营业绩。在新用户等绩效评估的压力下,很容易采取激烈的行动。因此,运营商校园营销的恶性竞争行为与行业评价和利益指挥棒有很大关系。除了加强监管和及时制止之外,还应从利益和动力来源(600405)方面予以制止,切断利益诱导机制,重新审视行业定位,倡导适度增长、适度回报的绩效考核理念。

陈金桥:运营商校园营销应提倡和谐竞争理念

记者:每个人的直觉印象是,校园属于教育部,而运营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然而,目前无论是依靠运营商的自律还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都不可能全面有效地防止校园竞争的混乱。此时,是否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监管部门来指导和处理校园营销,或者是否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法律来规范它。

陈金桥: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非常完备,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也没有必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如何制定更加灵活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使执法更加到位。否则,效力较高的法律往往是宏观性和概括性的,同时需要较长的制定周期,因此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更为有效。 此外,一般来说,分部门的规则越具体,就越容易避免。相反,越多越好,它们应该少而精确。应提倡灵活的法律和法规,区域市场应获得执法自主权,以便地方监管机构能够灵活执法。同时,要注意多部门联合执法,如规范经营者的校园营销市场,使管理局与教育者携手合作,供需双方共同努力。我个人认为,对行业的监管和处罚比例应该是82%,监管和预防的效果应该达到80%,处罚事件应该占20%以下,这是比较理想的监管措施。 因此,要规范校园营销市场,应建立科学的监管措施,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避免简单地制定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禁止供需双方的行为,并尽可能弱化利益指挥棒和绩效考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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