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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富士康来说,猝死就发生在我们面前,而以“秘密”为借口的鸵鸟政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逃避方式。面对质疑,我们应该主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以示对员工生命健康的尊重,表达企业守法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意愿。
6月25日,深圳富士康观澜工厂的23岁工人陈龙在宿舍洗澡时突然死亡。他的家人怀疑陈龙是因为长期加班过度而死的。陈龙的家人在富士康工厂前竖起横幅,要求发表声明,因为他们指责富士康拒绝提供陈龙的工作记录,而且双方未能就赔偿进行谈判。
富士康似乎将再次成为新闻热点。工人陈龙死于过度劳累吗?不知道真相,你不能妄下结论。然而,人们担心富士康的态度——不仅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陈龙的工作记录、工资单和社保记录,还声称:“这些记录是员工的秘密和公司的秘密。事情发生后,如果每个人都来了,富士康有什么秘密?"
多么强烈的保密意识啊!富士康当然有自己的商业秘密,但面对涉及员工生命的危机事件,这种言论显然很难产生积极效果。
至少,“25天66小时加班”,不管陈龙家人说的是真是假,富士康没有用“秘密”搪塞。如果是假的,请出示证据证明你的清白;如果说的是真的,富士康已经先违法了:根据相关法律,员工一般每天加班不能超过1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这个规定,很难说加班费是合法的。
问富士康这么多似乎有点“苛刻”。你看,今天连白领都自称是民工,有多少企业把加班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正如网友所说,“25天66小时加班”意味着每天加班不到3小时,与许多工厂工人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它甚至可以为富士康辩护。所谓的树是大的。就富士康的规模而言,几起工业事故似乎都在概率范围之内;有很多公司条件差,实力比富士康强。富士康不幸成为媒体的目标...
然而,存在是合理的吗?《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如果相互攀比的“竞争与劣势”局面依然存在,非法用工现象依然向社会公开。法律权威在哪里?工人的尊严放在哪里?
对于富士康来说,以“秘密”为借口的鸵鸟政策显然不是逃避突然死亡的好办法。如果我们想消除公众的合理疑虑,重塑企业的社会形象,就应该主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以示对员工生命健康的尊重,表达企业守法的意愿和社会责任。
面对近年来富士康员工突然死亡、员工权益受损的现象,有关部门不能对“劳动法是传奇,加班工资是神话”的普遍现象无动于衷;我们不能坐视企业随意修改劳动定额,然后制造“自愿加班”的现象。在这方面,我们不能指望盈利型企业,也不能仅仅依靠相对弱势的员工,而是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加强执法检查等措施来解决问题。
标题:富士康拒绝公布洗澡猝死员工上班记录引起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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