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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黎平县法院到达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平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等建设单位拖欠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费2124188.40元,全部申请入库。
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黎平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等建设部门申请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费行政非投诉执行8起案件,黎平县法院迅速行动,起草,及时审查,及时裁定允许执行,法官回应被执行机关 通知被执行人违法的法律结果,两家房地产建设公司积极拖欠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费,共计缴纳941971.72元,将未按时自主缴纳的3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比较,立即受理执行起草申请,立即执行通知书, 依法冻结企业企业账户,7月22日,受到法律的威严,一家房地产企业自愿向黎平法院支付3起案件地下室的建设费。 剩下的案件正在执行中。
黎平县法院首次依法强制执行向行政机关拖欠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费的案件,向社会展示。 防空地下室的使用是国家强制规定的,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费必须强制征收,任何建设单位都不例外,任何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制裁。
原标题:“拖欠人防费,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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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拖欠人防费,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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