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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还有不到20家担保公司还在运营”
羊城晚报记者李孝利报道:“由于国内投资环境有待改善,投资自由度不足,三分之一的中国富人已经申请了投资移民,三分之一的人正在考虑办理。”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再次大放异彩。他提交了一份建议国家对民间借贷进行立法的报告和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借贷法》立法提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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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推动私人借贷立法?”周德文坦言:就是想办法让中国经济转型,防止富人在中国投资移民。
疏导民间资本之水
去年下半年,周德文提出了《私人投资促进法》和《私人借贷法》的立法构想。“由于中国社会对促进民间投资和民间借贷的巨大需求和强烈呼声,许多‘非法集资案件’在法律界、经济界和新闻界引起了评论和争议。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中小企业和私人投资与融资。经过多次调查,我们征求了一些专家的意见,形成了《民间投资促进法》和《民间借贷法》的立法建议草案。”
周德文曾透露,民间借贷受到打击,现在人们不能借钱了。“以前借钱,几千万,都是一个字的事情,有的根本不做笔记。但现在,银行不相信企业,企业也不相信银行。”周德文说,温州有270多家担保公司,现在运营的不到20家。民间借贷业务基本停止,基本没有地下钱庄。
“一旦投资环境改善,投资自由度充足,就会扭转富人热衷移民的局面。”他指出,私人借贷的立法可以帮助防止私人资本无缘无故地流出该国,并防止投资移民潮的形成。“有了这些规定,当美联储加息时,将阻止大量私人资本和热钱流向美国。”他指出,《私人投资促进法》的亮点在于,它可以给私人投资自由,填补投资法空·怀特的空白。
“民间资本的积水被疏导到合法的投资网点,自然不会流向非法投资场所,所以没有必要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堵塞民间资本的水源。”
“将私人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分开”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在周德文的立法提案草案中,首次提出“民间借贷应与金融机构借贷分开”。周德文解释说,民间借贷行为应定义为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和经济组织之间借贷货币和回收本息的市场行为。
“我认为,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的借贷应该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平等的竞争权利。任何机关、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非法干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应该防止“拆东墙补西墙”和“空手套白狼”的庞氏骗局。民间借贷不得与未指明的广泛的自然人和非金融机构和经济组织有法律关系。民间借贷一旦需要与不特定、广泛的自然人和非金融机构发生法律关系,应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批准,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成为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金融监管。只允许。”周德文强调,法律应该禁止私人借贷以开发人的头脑的方式出售或投机资金。
至于履行方式,他建议民间借贷按照成本最低、财富最大化的双赢原则,形成借贷协议,公平行使借贷权,诚信履行借贷义务。
标题:两会:防止富人移民潮就要推动民间借贷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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