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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新产业政策的出台,在中国掀起了“游艇热”,并迅速蔓延。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城市群将游艇产业纳入重要发展产业,并提上发展议程。尤其是海南,不仅将游艇产业纳入重要发展产业,还率先颁布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中国游艇业经历了怎样的历程?你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海南是如何解决游艇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对中国游艇业的发展带来了什么启示?围绕这些问题,《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了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
中国游艇业探索
“游艇产业在中国发展了10多年。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如深圳、珠海、厦门、大连、天津、上海等,都在做这项工作。珠海的游艇生产做的不错。”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几年前,海南也在做这项工作。”
在张捷看来,这10年应该算是中国游艇业发展的“探索”期。由于缺乏上位法,我国游艇业的发展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慢慢“摸索”,所以发展速度很慢。
"中国管理船舶的最高法律是《交通安全法》. "张捷说:“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中,船舶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运输,二是运输。交通是指运送客人;运输是指货物的交付。交通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运输关系到货物的运输安全,这些都是公共安全问题。因此,在船舶管理方面,制定非常严格的法律法规,由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和保障,是非常重要的。”
“游艇完全是个人休闲娱乐,既不能运输,也不能运输。怎么控制?游艇是个人财产。开游艇去外面玩是个人行为,不属于‘公共安全’范畴。”张捷按着手指逐一分析:“还有游艇注册、游艇质量检验、游艇驾驶员培训考核、资质认证等一系列问题。中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两个人玩游艇是个人问题。然而,当大多数人来玩游艇时,这就成了一个公共问题,必须纳入公共管理的范围。”张捷强调:“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须做的事情。当单个老板有钱的时候,他需要花钱。游艇也是一种消费形式。”
“一方面是相关法律的缺失,另一方面是巨大的社会需求,让我们在管理游艇和发展游艇产业上进退两难。”张捷指出,10多年来,中国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城市群一直在艰难地“探索”如何在这样的困境中发展游艇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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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游艇业从海南“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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