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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荣某向公安机关举报,2010年底,广东某航空公司空投资管理公司副经理黄某和该公司法人郭某向其透露,该公司已与广州某高速公路的工程开发项目取得联系,并主动提出与其公司合作投资建设该项目。
经多方协商,双方就广州某高速公路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荣将100万元人民币划入郭公司银行账户,作为项目开发的投资中介管理费。之后,郭提出追加投资中介管理费150万元,于是荣又将150万元转入郭的指定账户。
然而,郭先生和他的公司在收到钱后去了空大厦,所以他们无法联系。经广州某高速公路公司确认,该公司未委托任何公司承担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招投标等方面的工作。接到举报后,越秀警方立案调查合同诈骗。经过四个多月的不断努力,今年3月31日,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主要犯罪嫌疑人郭(男,42岁,广东中山人)终于被抓获归案。
王普、张、
标题:编造高速公路工程诈骗中介费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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