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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第一次把某个制度的细则当成“死命令”。这是否意味着民营企业的春天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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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规定的颁布是今年上半年中国民营企业家最重要的事件。
与以往不同,今年的创业者更有期待。在商业环境日益恶化的现状下,他们渴望迎来新的春天——融化垄断行业的坚冰。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2012年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随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强调,为了完成总理下达的“死命令”,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新三十六条”在今年上半年下达(新三十六条是指“三十六条非公有制经济”颁布五年后,国务院于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前,张平表示,过去两年“新36条”实施细节的总体进展并不令人满意。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常委蔡琦表示:“只要中央的规定操作性强,明确简单,事情就好办,地方政府可以随时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为什么新的36条规则很难引入
新的36篇文章已经发表近两年了。细则为什么迟迟没有出台?幕后主要障碍是什么?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近日对媒体表示,出台新规难度依然不小。“更深一层,需要利益集团的参与。每个垄断领域和垄断部门都有一个相关的利益集团。”
黄孟福认为,不同人对改革的理解不同,担心改革后可能出现新的利益格局,是细则难以出台的主要原因。
至于“新36条”,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原国务院研究室工业、贸易与贸易研究司副司长陈永杰直言不讳地说,关键在于,有些部门不执行、选择性地执行国务院的政策,甚至有些政策与国务院的政策相冲突。
陈永杰直接参与了“非公36条”的起草,也对“新36条”提出了建议,并深入民营石油企业等企业进行调查。
他把各部门执行“新三十六条”的情况分为四类:一类是措施已经制定,一类是正在制定,一类是没有动静,一类是政策有保留。
陈永杰以近年来问题突出的私营金融部门为例。《新36条》第18条明确规定“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这两句话不能理解,但我们的一些部门文件仍然按照旧的36条规定执行。民间资本必须是金融机构。必须有法人和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持股比例应在20%以上。”陈永杰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该部官员表示:“新旧36条的核心是,政府应该降低对民营经济投资的门槛。虽然地方政府跟进的很紧,但是如果相关部委不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民营企业根本就发挥不了作用。实施的主要责任还是在相关主管行业的部委。实现的核心其实是割自己的权利,放自己的权利。”
哪些区域最有可能首先发布
目前全社会共有80多个行业,其中62个允许外资进入,只有41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集团董事长陈泽民认为,民间资本仍主要集中在商业、住宿、餐饮、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领域,而金融、交通、通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矿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医疗等利润丰厚的领域仍被垄断,民间资本难以进入。
新的第36条的关键任务是消除私人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但这两年,民间资本进不去、不想进、不敢进的“三重门”依然锁着。打破垄断,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已成为NPC和CPPCC许多企业家代表和成员的共同诉求。
全国政协委员、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表示,垄断行业存在制度障碍、行为障碍和结构障碍。在铁路公路建设、民航、水利电力、汽油开采、炼油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很少见到中小企业。由于体制障碍,中小企业在产业选择、技术改造、上市融资、资金支持等方面,仍然无法享受与其他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同等的市场待遇。
“我们所有姚进入的航空空领域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其他垄断领域,私人资本的进入门槛比较高。”王均金告诉浙商记者,垄断是为了保护落后,必须打破。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新36条”细则真的会有突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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