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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调查此事时了解到,虽然划拨土地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但目前普遍将划拨土地用于商业经营开发,没有相应的监管。

据媒体报道,原计划由南京南昌市政府办公室于去年竣工的23层“南昌大厦”在未妥善修建的情况下被关闭,一站就是一年。办公室表示,因资金原因暂时停工,很快复工,肯定不会成为烂尾楼。还说大楼建成后,办公室只占几间办公室。大楼”将为南昌市政府和南京的企业搭建一个平台,众多江西企业将入驻。此外,楼内还会有展厅,主要展示南昌本地产品,并介绍相关项目”。

南昌驻南京办建23层大楼商用:划拨土地竟成"摇钱树"?

22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南京市下关区小石街路演东井村3号的南昌大厦工地,发现大门紧闭,现场没有任何施工迹象。周边小酒店的业主告诉记者,这栋楼是去年关闭的,不知道为什么。附近一居民说,听说是政府建的,没完工就太离谱了。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墙上的“公示牌”,建设单位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南京办事处。建筑设计23层,建筑面积20738.5平方米,造价3805万元。公示牌号为“2009年第0009号公告”。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8日。

根据招牌上的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江西长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王晓红的手机,但王晓红表示不知道具体情况,不予置评。

记者立即前往南昌市人民政府南京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南京市市政部门后面的一栋住宅楼内。楼下的邻居告诉记者,这个单位的两栋房子都是办公室,但没有人回答,尽管记者按了门铃。记者随后致电办公室主任曹,曹不耐烦地说事情已经解释清楚了,"没什么好说的",然后挂断了电话。

根据该办公室此前的声明,该地块是划拨的,所有手续均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但根据该办公室此前的说法,南昌大厦建成后,将为江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平台,部分江西企业将入驻。

江苏省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刘万福认为,如果中间大量建筑用于商业活动,应考虑改变原划拨土地用途。"用于商业的部分应通过招标、拍卖和悬挂的方式重新发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划拨土地建项目后,拿出出租等一些商业用途的做法相当普遍,也被认为是一种“擦边球”的政策。专家认为,要改变这种“惯例”,首先要严格控制划拨土地,其次要逐步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现行法规虽然规定了划拨土地的适用范围,但没有明确的监管机制,只是被动发现一个案例,使得很多划拨土地存在。

南昌驻南京办建23层大楼商用:划拨土地竟成"摇钱树"?

有论者指出,这件事应该追究负责审批建筑工程的官员的责任,以及当时部门的行政失当。“一间办公室,怎么可能需要一栋23层的大楼?显然,在策划之初,我就下定决心要有商业用途。相关部门怎么可能连这点小伎俩都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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