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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201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案例”,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恶意经营
妻子去世,配偶遇到“婚姻信托”
【案件详细情况】:湖北咸宁消费者任先生于2010年4月24日前往武汉市桥口区路婚姻中心交纳880元代理费,双方签订协议,同意提供终身服务,直至找到合适的伴侣。协议签订后,婚介公司给他介绍了一个姓丁的女人,她开始觉得不错。双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丁女士接了好几个电话,说是提前走了,让任先生等,可是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人。之后丁女士一直以各种理由回避。期间,任先生多次在报纸上看到该女子在婚姻中心的征婚广告,怀疑她是婚姻受托人,于2011年3月21日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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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桥口支行汉正街4号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协调调解。经调解,婚介机构退还任先生婚介服务费至880元。
电器维修保修期被推脱
【案例详情】:2009年11月,消费者王先生在路某电器店花1830元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同时办理了三年延保服务。2011年8月,油烟机电机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所以用延长保修卡要求家电商店维修,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解决问题。王先生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希望工商部门帮助调解。
【处理结果】: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中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协商。
经过中南研究所的协商,商家已经修好了消费者的油烟机。
【案件详情】:2011年7月13日,消费者齐女士在西北湖新世界附近的之星ktv演唱。服务员介绍包间的时候,第一次开价777元,后来说现在口误才666元。消费者认为价格不合理。他要走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套餐只要478元。齐女士同意了,开了房。买零食和饮料大概花了20分钟。这时服务员反驳说,478元的价格只能从晚上10点半开始算。齐女士认为不合理,要求退房。工作人员告诉我,她要收一个小时的服务费,88元。双方谈判失败。齐女士请求工商部门调解。
【处理结果】:江汉分公司宋万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进一步了解详情和需求,并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米乐之星ktv退还客户88元服务费,赔偿112元。
Ktv引用“三口易”引纠纷
【案件详细情况】:2011年12月14日,曹先生前往汉阳支行建桥工商所投诉,2011年12月13日,他和朋友路过某商场门口,被两个年轻人以“免费美容礼品”为由带至“美容美体店”。店家以要排毒除螨为由,强制曹先生和他的朋友开出了2000元的消费卡。
【处理结果】:经建桥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建桥学院立即向该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定其三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并要求立即全额退还2000元。
回访后,投诉人曹先生了解到,2011年12月15日,他收到了2000元的办卡费。
“免费美容”是蝎子的一张强大消费卡
不平等条款
【案件详情】:2011年1月18日,我收到消费者汪文华的投诉:他于2010年12月24日在某汽配城一汽佳宝店购买了一辆Xenia m80轿车,交了4000元押金。现在贷款不能了,他要求退押金,商家拒绝退。请工商部门调解。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情况基本属实。消费者想分期购买一辆Xenia车,交4000元押金。银行在申请贷款时,由于无法提供完整的房产证,不会办理分期付款手续。所以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购车全款,押金不退,因为消费者无法提供完整的房产证。但消费者认为自己的贷款信息是商家在交押金前审核过的,并没有说信息不完整。现在拿不到贷款是商家的责任。商家自己买车要全款,完全是强买强卖。现在他们希望商家退还押金。执法人员向经销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双方沟通。最后商家同意全额退还消费者押金4000元。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金融政策调整引贷款纠纷 免费美容为幌子强办消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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