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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显示,“十二五”第一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043万套,基本完成432万套,超额完成提前开工1000万套的任务。“计划开工700多万套,基本完成500多万套”的目标和2011年开工的大量在建项目,注定是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关键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雪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共租赁住房已经成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重点,要重点保证建设用地供应;严格的质量管理将始终贯穿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确保住房保障的公平分配和住房保障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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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何缓解土地和资金压力?
张雪琴:资金和土地落实是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土地供应、财政投入、企业融资、信贷、减税免税等配套政策。今后重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资金和土地落实,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各地要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提前确定用地,开展征地等前期工作,确保土地及时供应。储备土地和国有土地收回使用权,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公共租赁住房已成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重点,需要重点保证建设用地供应。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应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比例。新建普通商品房项目应当规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土地供应紧张的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确需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建设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卖、不出让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原则,制定试点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后,方可试点。
为了缓解财政压力,政府将继续增加投资。中央政府将继续增加财政补贴。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2011年1526亿元的标准。目前,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下达421亿元,其中255亿元用于补贴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66亿元用于补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地方政府支持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林业、农垦、煤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优先安排预算,加大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加大省政府协调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市县财政也要积极落实各种资金来源。
此外,要规范企业债券融资的使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对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要认真落实现行建设、销售和运营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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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住建部:公租房建设规模空前 公平分配是“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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