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6字,读完约2分钟

郑州2月16日电(倪)河南省郑州市第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于2月16日开庭审理了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

默多克和邓文迪将离婚,分手费或达到10亿美元

2009年,河南商水县人袁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之后,袁峰搬到郑州,在航海路路华大厦一楼开了一家鞋店,2010年4月开始从福建省进货。他自己说:“都是外贸货(高仿货,假货)”。

为了提高利润,袁的鞋子都是模仿名牌的假货,大部分是耐克、彪马、阿迪达斯等。虽然他知道是假货,但大多数人一眼都认不出来。

据袁供述,每双鞋的购买价格在20元左右,最高不到40元。但是他的售价高达200到400元,利润十倍。但由于耐克等正品鞋的价格在400-800元之间,袁的鞋“便宜”,所以生意不错。袁冯刚坦言:“有时候还是批发,价格从65元到110元不等。”

自开店以来,袁坦承自己买了四次假鞋,约3000双,总售价约8万元。“因为销售的都是假名牌运动鞋,没有营业执照。”

6月15日,警方当场抓获销售假鞋的袁峰,查获假名牌运动鞋1622双,其中假耐克鞋1207双,假彪马鞋117双,假阿迪达斯298双,共计1622双,价值12万余元。

根据袁销售假货一案,法院判处他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郑州市检察院第三公诉庭庭长乔一丹表示,去年年底,该厅对2011年1月至12月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了调查,发现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共79起,涉及176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32倍,犯罪类型较为集中。在起诉75起案件的162人中,受理的案件涉及四种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

河南男子涉嫌销售“高仿货”获刑一年六个月 

乔一丹表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法定量刑不高,关注度相对较低。犯罪分子也屡查屡犯。目前,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具有跨区域犯罪的特点。如果司法机关不能加强合作,就无法从根本上打击此类犯罪。

标题:河南男子涉嫌销售“高仿货”获刑一年六个月 

地址:http://www.yunqingbao.cn/yqbxw/9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