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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新材料公司的女老板梁某某看到万和集团准备上市的机会,杜撰了“德格”这个角色,声称万和集团总裁“德格”有万和集团税务问题的证据,要求她支付2亿人民币,否则“德格”会泄露材料,影响万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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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梁牧野在上诉时声称,她向陆提出的“两亿”不是指人民币,而是“精子”。

女老板勾结他人敲诈万和

根据判决,梁某某,女,47岁,中山市新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法院查明,梁某某在与他人聊天时听到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上层对集团有限公司不满的传闻,有敲诈勒索的想法。

梁某某整理了自己在万和集团虚构的税务问题,找到了与万和集团总裁陆某某的妻子有亲戚关系的罗某某。两人讨论了对万和集团的敲诈勒索,同意分享报酬。

2010年12月29日,梁某某通过罗某某约见万和集团总裁陆某某,向陆某某谎称其在北京的朋友“德格”掌握了不利于万和集团上市的信息,并出示了这些书面材料,要求万和集团“拿出诚意”。

陆觉得虽然没有所谓的“税务问题”,但他说可以给30到50万,以免对上市造成大的影响。他让梁某某打电话给“德哥”,想亲自和“德哥”沟通。梁某某拒绝了,因为太晚了。

漫天讨价要2亿来录制

同年12月30日、31日,梁、罗默民再次与陆某会面,陆某等公司高管在顺德某酒店与他们会面。与此同时,陆坚持万和没有财务问题,希望对方不要干涉万和上市。陆问了德格的要价后,梁某某说德格要2亿人民币。

听到这个漫天要价,卢某当即表示无法接受,双方未能讨价还价。后来梁某某发现,当时在北京的王,制造了上述信息是北京“德格”发来的假象。2011年1月15日,他再次会见了陆某等万和集团高管。陆某等人表示愿意用300万元解决问题,但协商失败。

陆某等高官认为梁某某提供的举报信是假的,“德哥”不存在。陆某记录了双方的对话。离开酒店后,卢汇报了情况。2011年1月17日,警方逮捕了梁某某。

2011年11月3日,顺德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四年。梁某某不服上诉。在她的上诉中,她提出了几个上诉理由,其中两个是最有争议的。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女老总被控勒索2亿获刑4年 上诉称2亿指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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