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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爆料,黑龙江最优质的大米“五常米”,每斤可以卖到199元,但五常市的米农还不如2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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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农与企业利润如此悬殊,不禁引发诸多思考:为什么五常米价事件中加工企业能占据大部分利润?为什么“公司+农户”形式的订单农业会有这样的结果?
不用说,武昌稻农占水稻订单的90%以上,属于典型的“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公司+农户”形式的订单农业在促进农业科技生产、解决农副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维护企业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企业为了落实“霸王条款”付出了巨大努力的现实。
武昌米价异常的原因不是订单农业本身的过错,而是这些企业与米农签订的不规范、不完善的大米订单,被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主所利用。再加上当地农业、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缺位,“霸王令”在那里大行其道。
深入分析在于,中国农业经济产业链最前沿的农民生产者已经被一些收购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设计”出来了。,久而久之会导致中国农业产业链严重失衡甚至畸形。
这样一来,武昌的米价“不正常”,本质上还是因为粮食便宜而伤害农民。这也暴露了“三农”的普遍问题,即农民在市场经济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如何在与企业和企业的利益博弈中保护农民的利益是一个需要关注和切实解决的大问题。
当地政府部门首当其冲。地方政府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订单的公平合理,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对于明显偏向企业、损害农民利益的“霸王条款”,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引入市场调节功能,使农民利益在产业链各环节特别是首端的分配趋于合理。
同时,要严厉打击“黑心”商人侵占农民利益、牟取不正当利润的行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其次,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将社会责任和造福农民作为崇高的使命和神圣的义务。“工业反哺农业”不是时髦的口号,而是重在行动。
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发挥信贷监管作用,以农业龙头企业为贷款载体,以标准化订单合同为信贷基础之一,促进订单农业的规范运作。坚持“工业反哺农业”、惠及农民的地方农业龙头企业,应视为信贷支持的重点企业。□
《看着》吕志强新闻周刊
标题:卖价2元市场价达199元 五常米价何以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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