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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会被征税吗?”淘宝店主互相开玩笑。
近日,这种“问候”在“网店”中颇为流行,其背后的由来是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开出了“国内第一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多万元。
许多人觉得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我的1%”被很多“网上购物者”广为人知,因为它是女装销售冠军淘宝的明星店,其信用等级已经达到三个金冠,这意味着该店已经积累了至少200万笔让顾客满意的交易。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原始陈述,2009年,武汉赵娜服装有限公司在桥口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生产经营服装业务。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网店销售女装,“百分之一的我”属于公司的网店。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认为,“网上商店也应该纳税。”根据该店2010年销售收入1.05亿元,应缴纳增值税316.3万元,企业所得税105.95万元,滞纳金430.79万元。
与此同时,据当地媒体报道,“武汉市税务部门已经谈及在武汉的另外四家淘宝金冠网店,要求退税;已达到皇冠级的网上商店出具的税务登记申报通知书纳入征收管理范围;皇冠级以下的网上商店暂时不征税,但必须受到监管。”
在淘宝上,皇冠级别意味着网店至少完成了1万笔让顾客满意的交易。
消息传出时,公众舆论一片哗然。我们应该对网上商店征税吗?根据什么原则?网上商店的高信用评级,如皇冠,被视为“早起的鸟儿”?
经过多方讨论,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出面辟谣,称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并未作出“将韩皇冠级以上淘宝网店纳入本市税收征管范围”、“皇冠级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应予以监管”的声明。但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只要货物交易达到征税门槛,就要征税。”“事实上,被征税的网上商店是一个实体经营的网上企业。国税局去年征收的是实体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不是纯粹的个人网上商店。”
此外,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多次强调,纳入征税范围的“百分之一我的女装店”是实体店。
随着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态度的转变,“我的1%”网店店主周勤年一直“坦白处罚”并保持沉默,突然开口说:“‘我的1%’成立了一个实体公司,主要是为员工注册商标和办理社保,他们的衣服都在网上卖,没有实体店。”
据了解,淘宝店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没有商业登记的个体卖家;二是注册公司的个体商店;第三,实体店的网上购物。后两者与线下实体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应该依法纳税。然而,对于第一类“纯个人网上商店”,中国尚未出台具体的税收措施。
网上商店的税收问题已经讨论了很多年,但这是第一次“动真格的”。武汉的这一举措会成为中国网上商店征税的一个例子吗?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0年,中国网购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2%。阿里巴巴集团高管表示,阿里巴巴集团的子公司淘宝网2010年的交易额为4000亿元人民币。
根据淘宝的数据,2010年有3.7亿注册用户和8亿在线产品,全国有近182.3万人通过在淘宝开店实现了就业。
因此,网上商店税的重要性逐渐提高,电子商务会因此消亡吗?大量的网店经营者会因此失业吗?
网上商店征税,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讨论...上一页1234下一页
标题:网店征税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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