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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其在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和旅游等各个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形成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
但与此同时,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急需建立服务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推进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同时完善电子商务标准和规范,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电子商务正在蓬勃发展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电子认证等电子商务服务发展迅速,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在线团购、海外采购、品牌营销等服务模式不断创新,电子商务信息、交易、技术等服务企业不断涌现。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规模增长近60倍,2010年达到1.01万亿元,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被央行授予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期,中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迅速,社会物流总量增长近1.6倍,2010年达到125.4万亿元;网上零售带动了中国快递业的快速发展,快递公司超过6500家,业务量23.4亿件,收入140亿元。
截至2010年底,中国有效电子签名证书数量超过1530万份。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从2009年的1716亿元跃升至2010年的1933亿元,同比增长61.1%。
环境改善的标准仍然落后
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围绕促进发展、网上购物、网上交易和支付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但是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服务监管体系、信用体系、统计监控体系和产业投融资机制亟待建立,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城乡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仍然不平衡。电子商务在农村、中小企业和传统流通企业中的应用亟待支持和引导。
第三,电子商务服务业仍处于成长期,商业模式尚不成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范围有待扩大,面临一定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完善政策法规保障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与普通人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十二五”期间,中国将继续推进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为这一新经济模式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五年,将在落实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分阶段、分步骤研究确定电子商务立法的总体思路、调整范围和规范模式,研究现有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适用性,研究制定网上零售、电子合同、数据隐私保护等重要问题的相关管理措施、法律法规。
同时,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标准和规范。借鉴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经验,面对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快制定、修订和推广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标准,提高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发布、网上交易、信用服务、物流配送、争议处理等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此外,促进电子商务的深化和普及。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规模化发展和品牌建设,推动大型商业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流通效率,拓展空.流通渠道和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和采购,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
标题:综述:电子商务“前途”广大 加强规范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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