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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赤壁》(上集)的早期,Cool6.com在互联网上提供在线游戏服务。在视频网站上看新闻、电影和电视剧已经成为许多网民的习惯。

在北京海淀区,国内知名的视频网站——优酷、Ku 6、友石、凤星等。占据了全国视频产业的一半。

近年来,随着视频网站的普及,位于中关村核心区域的海淀法院审理的视频侵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一项调查发现,视频网站输掉了90%以上的侵权诉讼。

数据

海淀区的中关村视频网站占据了“半边天”

位于海淀区中关村的视频网站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专业视频网站,如优酷、酷6、六间房、优视、丰兴等。第二,综合门户网站,也运行视频,如搜狐,新浪等。

早在2010年10月,互联网实验室就统计了中国20个主要视频网站的市场份额,上述网站约占市场份额的50%,可谓“半边天”。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淀区视频网站的发展趋势已经成为国内视频行业的风向标。

搜狐攻击优酷。标志着视频竞赛已经“白热化”

根据海淀法院的统计,2007年法院只受理了4起视频网站侵权案件,2008年受理了89起。然而,在2009年和2010年,它进入了一个“爆发期”,2009年有539例,2010年有611例。

"这种数量上的变化反映了视频产业的发展."参与调查的海淀法院法官吴园妹分析说,谷歌以1美元收购了视频网站的先驱youtube。650亿美元,这激发了中国视频网站行业的起步。当时,法庭上几乎没有涉及视频网站的案件。

2009年9月,搜狐公开“攻击”其竞争对手优酷,称其为“最大的盗版基地”,这被许多人视为视频网站竞争进入“白热化”状态的标志。

吴法官表示,2009年至2010年,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诉讼是此时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Cool6.com、兴奋网、Sohu.com、LeTV.com和Youku.com都进入了“诉讼战”。从2008年到2010年,有42起激动网诉优酷的案件。

分析

现象1:从分散的诉讼到聚在一起捍卫权利

视频网站自诞生以来,就以大量的视频内容吸引了网民。然而,正是许多未经许可在线播放的视频内容使得视频网站陷入版权诉讼。

从实际案例来看,视频网站涉及的诉讼几乎都是版权诉讼,海淀法院审理的视频网站诉讼占法院所有版权纠纷的40%以上。

随着影视文化的产业化,越来越多的影视作品开始通过各种形式的授权委托给他人。在许多情况下,原告通常不是作品的原始权利持有人,视频作品的版权通常由不同阶段的不同权利持有人拥有。因此,原告分散在视频案件中。

近年来,由于分散权利保护的成本不断上升,权利人开始以集体权利保护的形式应对视频网站的快速发展。

2009年9月,北京友鹏普勒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友鹏影视网)等企业宣布,将与中国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方联合成立“中国互联网视频反盗版联盟”,共同打击视频盗版。

吴法官表示,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视频案件数量的增加。

●数据通话

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0月19日,海淀法院受理了以北京友鹏普勒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的244起视频案件,被告集中在Fengxing.com和Sina.com。

这充分反映了视频网站开始将版权诉讼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重要策略,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

现象2:知名视频网站最容易成为诉讼目标

据海淀法院调查,近年来视频案件的被告非常集中,优酷、酷6、凤兴等知名视频网站往往在此类侵权案件中起主导作用。

俗话说,“贼先擒王”。这些著名网站经常成为被告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这些网站拥有大量用户。视频作品一旦上传到互联网,权利人将失去大量潜在市场,造成巨大损失。

吴法官分析说,目前视频行业没有绝对的“寡头”或“霸主”,就像《战国七雄》一样。为了进一步赢得市场优势,视频行业的领先网站也有“恶性竞争”。例如,2010年,有20起案件涉及Ku6.com和Youku.com之间的相互投诉,其中10起案件是原告。

●数据通话

最近三年,优酷、酷6、凤兴、优视、刘建芳等主要视频网站共出现1181起案件。这些视频网站是视频作品权利人的首选被告,也是视频网站相互争斗的焦点。

此外,有45起案件以Sohu.com为被告,127起案件以Sina.com为被告。

现象3:高损失率“避风港”经常失灵

视频网站在处理侵权诉讼时,往往会抛出一个被称为“避风港原则”的“挡箭牌”。

所谓“避风港原则”是指该网站辩称,它只提供空的信息存储,所涉及的视频作品是由网民上传的,如果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就应该免除责任。

然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发现,在视频网站的现有商业模式下,有明显的手工编辑其网页的痕迹,不符合“安全港原则”的豁免条件。

这导致视频网站经常败诉。在撤诉或调解结案的情况下,视频网站通常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进行和解或调解。

吴法官介绍说,从赔偿金额来看,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被告的利润或原告的损失来计算,但这两个当事人一般都不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因此,法院将考虑侵权的性质、作品的类型、主观情况等。法定金额50万元以下的。

●数据通话

在此次调查中,海淀法院发现,在涉及优酷、酷6等视频网站的侵权诉讼中。,视频网站的失败率极高,占90%以上。

现象4:屡禁不止的侵权诉讼形成了一个怪圈

法庭调查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视频网站在侵权问题上屡遭亏损,形成了视频网站诉讼中的“怪圈”。

在2010年的视频网站案件中,90%以上的视频网站仍然以“避风港原则”作为主要辩护理由,这是一个经过考验的“挡箭牌”。

吴法官分析,视频网站经营者在经历了大量类似的诉讼后,已经能够主观地认识到"避风港原则"难以适用,这不是理解上的误解,而是行为上形成的惯性:播出-侵权-赔偿-再播出-再侵权-赔偿,这已经成为视频网站诉讼中的一个怪圈。

典型案件

Cool6.com任意播放《赤壁》并奖励55000元

2008年,中国电影集团电影营销策划分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在海淀法院起诉Ku·6.com,称Ku·6.com未经许可在网上提供电影《赤壁(上)》的在线播放服务,构成侵权,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诉讼费用55万元。

在《赤壁》(上集)的第一天,中国电影集团给Cool6.com发了一封律师的信,要求不要传播这部电影。

Ku·6.com表示,相关电影是由网民上传的。对此,中影认为Ku6.com可以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查和选择,但却忽视了审查的义务,通过分享收入的方式诱使网民上传作品,这是一种共同侵权行为。

海淀法院认为Ku6.com应该审查上传的内容是否侵权。在收到律师的信并通知员工注意后,网站仍在传播电影《赤壁》,侵犯了原告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权利。

考虑到《赤壁》电影投资规模大、影响大,法院判决Cool6.com赔偿中影集团5万元,并支付诉讼费5000元。

●法院建议

有人建议电影协会打一系列的官司

面对视频网站侵权案件的集中爆发,吴园妹法官认为司法保护毕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判决的约束力有限,不能防止重复侵权,尤其是对类似案件的社会警示效果不好。

吴园妹法官建议,视频网站除了自身探索合理的运营模式外,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积极作用。

例如,如果一个视频网站打算与影视作品的权利人合作,就不再需要与权利人一一签订授权协议,只需与中国电影版权协会签订相关协议即可。这也意味着如果影视作品的权利人想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不再需要亲自出面,电影协会可以代表多个权利人参与诉讼。

这将大大节省法院的诉讼资源,降低影视版权所有者与视频网站之间的游戏成本。

标题:海淀视频网 播片侵权九成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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