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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有新趋势,但这次的关键词是“诉讼”。据《21世纪经济报道》,7月下旬,中国网络电视(cntv)对江苏电信和广东电信iptv服务平台侵犯和盗版央视相关电视节目视频提起诉讼。广东电信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没有侵权,相关节目内容是从拥有iptv牌照、拥有合法版权的上海文光购买的。
作为三网融合的两个主角,广播电视和电信之间的角力时有发生。然而,长期以来,政府和企业并没有分裂,这似乎一直保持着广电心中的一致力量。如何解读这起针对苏越电信的“高调诉讼”?它将对三网融合产生什么影响,未来的趋势是什么?为此,记者采访了业内知名电信分析师傅亮先生。
三网融合的利益划分还远未结束
记者:在过去,涉及版权的诉讼经常发生,但这场诉讼的主角属于三网融合的两大主体,因此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你认为这个事件怎么样?
傅亮:国家广电总局诉广东-江苏电信案表明,三网融合的利益分割还远未结束。
目前,虽然广电港本身表明已经政企分开,但在现实中,政企之间的责任分工并不十分明显,企业在相关政府机构的保护下行事,拥有专属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未来如何发展自然会涉及许多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国家电视台、上海文光和其他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实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竞争关系。过去,它是一家广播电视公司,但现在它面临着许多竞争实体。在这种竞争形势下,各方都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立场。换句话说,它过去缺乏竞争力和排他性,但现在它在iptv和移动电视许可方面打破了这种局面。
第二,就内容本身而言,不可能再概括“广播和电视的内容”。而从整体上看,其实很大一部分内容并不属于广播电视,比如新华社制作的视频节目和网站上的原始内容。今后如何管理这些内容仍需重新考虑和调整。当然,在版权的情况下,包括制作成本,你应该支付如果你使用它。关键在于如何支付,支付多少,谁支付给谁。
此外,来自广东电信的人士表示,其内容是从上海文光购买的,因此一旦被起诉,必须明确地方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cntv内容,而不能将其出售给运营商,还必须明确内容提供商、频道提供商和用户的利益。一般来说,这种诉讼是一种内部机制。如果上海文光本身出售非法内容,那么上海文光必须赔偿cntv,运营商也需要终止服务;如果电信方使用了上海文光的“盗版”资源,并且没有在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如果给电信方造成损失,应该由上海文光来赔偿运营商。
理清这种关系有利于促进一体化的发展
记者:关于广电总局诉广东、江苏电信的案件,媒体称之为“版权背后的三网融合之争”。这场诉讼会对三网融合的整个过程产生什么影响?
傅亮:现在三网融合最大的问题是各环节利益分配不清。通过诉讼澄清了cntv、上海文光与其他内容版权所有者和频道提供商之间的关系,这将极大地促进三网融合的全过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广电行业通过诉讼大力推广播控平台的管理模式,如何在法律层面上对播控平台进行管理也是需要考虑和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广播电视播控平台与其网络电视和用户的实际应用还有一定的距离。当然,这种定位和规则不是由国家广电总局自己决定的,而是由国家广电总局这个国家广电总局和上海文化的“上级”决定的。
例如,在互联网电视的定义中,现在许多用户使用的显示屏是电视,但是电视连接到计算机,而不是电缆,并且在互联网上观看节目。这是网络电视吗?事实上,在终端一级的各种应用已经完全集成的情况下(三个屏幕被集成,计算机、电视和移动电话的三个屏幕可以相互替换和补充),主观上将无线电和电视与电信分开有其自身的问题。
延伸到广播控制平台,一个生动的比喻是,如果用户在电视上看优酷,优酷也是一个广播控制平台吗?从上述情况来看,很难说广播电视的定义是否恰当,包括法院是否会重新定义和调整它,以及它是否与版权有关,但这一切都不是否认版权保护。这只是一个新问题。当越来越多的主体获得iptv运营牌照并进入市场时,如果播控平台仍然使用目前的本地控制机制,那么播控者和牌照持有者之间如何竞争和合作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监督需要第三方部门的干预
记者:作为重要突破之一,双向接入应该如何实现?遇到问题时,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是诉诸法律吗?
傅亮:首先,我们必须肯定双向准入的积极意义,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仍然是当前环境下的暂时反应,而不是最终解决办法。原因很简单。举例来说,当广播及电视进入电讯市场提供互联网服务时,理论上来说,互联网服务的行业管理应由一个政府部门管理,广播及电讯营办商应享有同等待遇。当然,在这样的前提下,适当的政策倾向或保护仍然可以存在,但应该从政策层面有一个明确的指示。显然,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相反,目前广播电视行业说,广播控制平台只能由他来做,不能由电信运营商来做。双向接入后,电信运营商能否成为广播控制平台?这个问题也应该由一个统一的组织来决定,而不是广播和电视。简而言之,它意味着“管理内容,管理网络”,管理应该是中立和公平的。
也就是说,三网融合最重要的一点是将政府职能与企业运营分开,将内容管理系统与网络管理系统分开,这与企业无关。其次,管理应以公平的法律为基础,广播电视企业和电信运营商应得到平等对待。未来将会有许多网络,包括电信、广播电视、第三方以及许多内容,如电视台、广播电台、新华社和网站。运营商可以在法律环境下申请许可证,他们可以做内容、网络或两者兼而有之。
标题:付亮:CNTV起诉粤苏电信 三网融合监管需第三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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