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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的一份纸质公告再次暴露了“家电下乡”政策背后隐藏的诸多问题。 以前,家电下乡政策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作弊”和“钻空子”。政策取消后,国家相关部委仍将面临许多隐患,如中小企业退市后,由谁来负责农民购买家电的服务。 解决“下乡”政策退出后家电市场的稳定秩序和售后服务等社会问题,已成为摆在商务部、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9月21日,山东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司发布通知,取消423家虚假信息销售网点和2172家无销售记录销售网点“家电下乡”资格。离山东家电下乡政策结束还有两个多月,政策执行部门已经提前开始工作。《中国企业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被取消的销售网点中,有很多知名企业,如三联商社、国美电器、固特异、中国电信、黄明太阳能、青岛力来、新飞、康佳、澳柯玛(600336)。这意味着,在过去的四年里,山东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期间,有2000多家门店未能实现销售,甚至许多品牌家电企业未能进行管理,导致其销售网点上报虚假信息。山东暴露出来的问题只是国家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冰山一角。《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了解到,截至9月25日,共有619家生产企业、506家销售企业、24,145家促销品和195,665家销售网点参与了家电下乡活动。相应地,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的投诉多达5259起。 长期以来,在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如何对“获奖产品的质量、获奖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管,避免“惠民惠企”政策成为少数企业手中的“利润工具”,成为决策部门面临的重大问题。政策实施以来,家电下乡政策中的作弊和赔偿案件屡见不鲜,甚至屡见不鲜。此后,即使是太阳能热水器、电视机和冰箱等批量中标的产品,也在国家质检部门的定期抽查中被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 早在几个月前,一些家电企业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在家电下乡三部委组织的政策实施座谈会上,许多大企业提出希望家电下乡政策在今年年底前提前终止。由于涉及的销售网点数量庞大,中标者众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旦大中型企业因管理不善而欺骗和补偿销售网点,将极大地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
政策退出机制的建立随着政策进入退出渠道,地方政府加强对补贴环节和过程的管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再是当前政府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政策退出后的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再次成为许多政府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 家用电器观察人士洪世斌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虽然这项政策有一个退出期,但它的影响力和声誉在短期内将继续发挥作用。对于过去四年销售的产品,一旦制造商或销售网点关闭,他们的售后服务该如何解决?同时,在政策取消后,短期内如何防止许多家电下乡和销售网点打着下乡的旗号销售呢?政策退出仍面临许多问题。” 政策实施之初,对家电下乡产品和销售企业采取严格的“公开招标”,对中标产品和销售企业收取产品质量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策的“准入门槛”。然而,《中国企业报》记者注意到,在一系列关于家电下乡的文件和规定中,政策退出后没有相应的市场管理和消费者权益维护的规范性文件。 许多不愿具名的家电企业指出:“政策撤销后,一批小企业将面临倒闭和退市的问题,更多的企业将面临退出全国或地区市场的问题。一旦这些企业无法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作为国家政策认可的中标产品,农民肯定会将责任推给国家相关责任部门,最终伤害的是国家部委的公信力。”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针对一些农民对产品售后服务和产品补贴的投诉,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开球”。对于抱怨产品服务缓慢的消费者,财政局回应消费者,要求他们找工商部门;对于产品价格与投标价格之间的差异,财政局予以回应并上报物价局;此外,该地区的商务局向另一地区的商务局抛出问题,等等。提前暴露了家电下乡后“谁来为退市厂商的产品服务”的严峻考验。 有业内人士提出,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建立的严格“准入制度”,政策退出后应建立完善、严格的“退出机制”,以往成功的企业和渠道应缴纳“中标保证金”设立“家电下乡服务保障基金”,并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家电下乡服务进行全面监管,以避免某个企业退出市场影响整个国家政策的声誉和声誉。
标题:建立农村家电服务保障基金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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