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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方莉通讯员杨庆辉)“第一微博案”——金山公司诉奇虎360董事长周弘毅名誉侵权案近日终于审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显示,周应当删除相关微博并出具道歉声明,赔偿金山公司5万元。

42微博周在触怒金山4小时

周毕业于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系,2006年出任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是新浪微博、搜狐微博和网易微博的博主,他的新浪微博是新浪认证的“V”级公众人物。

2010年5月25日下午,周在新浪微博上率先开枪。周弘毅在新浪微博上写道:“不久前,有人在网上大规模发送了两个拼接视频,称有360名手机保安窃取了用户隐私。我开始以为是另一颗星星或另一只鸟在做这种肮脏的工作,但在追踪它之后,我发现这是一座秘密恶作剧的山。一个明星至少可以敞开心扉,用一把明晃晃的刀和一把明晃晃的枪工作。一座山怎么样?一套在人,一套在幕后,每次你不得不责怪别人,这是值得的反病毒行业的岳不群。接下来,周在的微博上指着金山“金山网盾是怎么变成木马下载通道的?自今年4月以来,已有大量360名用户在论坛上发帖求助:他们一打开浏览器,就会自动访问一个名为67160网站导航的陌生网站,里面充斥着各种欺诈信息。这是由于金山网盾浏览器首页锁定功能存在安全漏洞。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随后,从14:22发布第一条相关微博开始,短短4个小时,周就发布了42条微博,频率为每小时10条微博。在引起业内热烈讨论后,周称赞新浪微博的传播效果。他写道:“新浪微博影响很大。”发了几分钟后,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有一个国内漏洞研究网站。昨天发布金山漏洞后,我第一次接到一个不知名的电话:只要可以删除,给钱没问题。网站拒绝了,然后享受了未知的ddos攻击。用黑客技术删除网上的负面信息已经够难的了!”过去,每个人都说我有侵略性,但相比之下,我觉得自己不如自己。"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在周发出第一条相关微博三个多小时后,即5月25日17:49,金山网银开始在新浪微博上回应:“谢谢周先生对金山网盾的重视。金山的文化和价值观受到用户和合作伙伴的评价。至于最近发生的事情,金山近期会一起解释,即干净的人是自洁的,浑浊的人是自浊的。我们会尽快将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博客作者。”

正当周继续在微博上炮轰金山的时候,金山首席执行官也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回应说:“我们不会投入太多资源来对抗360引发的战争。”思路清晰的人思路清晰,口水战对用户没有好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与病毒木马的对抗和产品本身的持续改进。这让一些人失望...如果狗咬了你,你想咬回去吗?”。

随后一段时间,金山ceo澄清了周在微博上指责的内容。对于周一直认定的漏洞,微博表示:“5月25日上午,我们第一次收到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的来信,指出金山网盾可能存在技术漏洞。我们将立即开始处理,并在当天晚上完成升级。”

除了360保安与金山网盾的兼容性外,周还在微博上指责金山公司在“微点案”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称“形象一向高调、大、全的金山公司是微点案中做伪证的公司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家。后来的发展与金山的计算类似:微点公司几乎失去了它的家族,产品只是在几年后才上市。时间过去了,金山失去了威胁...真是左冷禅的梦想,岳不群称霸江湖,笑傲江湖几乎走到了尽头。”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金山维权索赔1200万

2010年7月,金山公司起诉周侵犯名誉权。金山公司起诉周于2010年5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微博上发表系列文章。未经调查核实,该系列文章散布大量虚假陈述,损害了金山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同时,周在微博上使用了明显的侮辱性和贬损性词语,如“偷鸡摸狗”、“合谋”、“作伪证”、“用刀杀人”,导致公众通过互联网及后续平面媒体对金山公司和金山软件品牌进行了报道,造成了对公司社会评价的重大误解。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金山公司认为,周作为一个在同行业竞争激烈的企业中有影响力的负责人,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预见不良后果。但是,他们故意散布虚假事实,恶意炒作,犯了严重的主观错误。金山公司要求周撤回相关微博文章,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微博首页发表道歉声明,并在《证券日报》和《法制日报》上发表道歉声明。对于经济损失,金山公司主张由周承担股票价格6亿元损失的2%,共计1200万元。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据周介绍,金山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30日,而周微博中提到的“微点案”发生在2005年,所以关于“微点案”的言论与金山公司无关。金山公司、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和香港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无权在本案中代表其他两个独立法人行使诉讼权利。周否认周在微博上的言论含有侮辱和诽谤的内容,并给金山造成6亿元损失。周的回答是:“这是和朋友们开的玩笑,完全是为了嘲笑,他不能操纵股价。”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二审法院判决赔偿5万元

法院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拒绝接受,各自提出上诉。2011年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二审期间,金山安保公司明确将周在新浪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上的20篇博文作为指控侵权的载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对金山安保公司提供的周的博文进行了仔细梳理。

法院认为金山公司提供的20篇博文中有一些与“微点案”有关。“微点案”发生在2005年,金山公司成立于2009年。尽管周在2010年发布了指控侵权的微博,但阅读周微博的网民不会直接与本案当事人金山公司联系。因此,金山安全公司无权主张其权利,因为与“微点案”相关的博文与金山公司无关。

至于其他博文,法院认为,周的主观善意不能通过周微博的语境来解读,也不能排除他通过对金山公司的技术指控来谋取自身利益的可能性。两个微博术语“第一声喊”不雅!”,“长得像个绅士”,“金山真的是个有道德的绅士吗?“这样的描述显然是侮辱性的。对此,周认为应该通过删除金山公司停止侵权的主张来实现,并通过发表道歉声明来消除影响进行道歉。虽然其他博文的内容还没有达到侵犯名誉权的程度,但周也应该以此为戒,言行要慎重。

"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关于损害赔偿,法院认为,金山公司提出赔偿的理由是周的言论导致该股暴跌。由于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法院拒绝支持1200万元的损害赔偿,法院决定赔偿5万元。

标题:"微博第一案"终审360周鸿祎赔偿金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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