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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被版权方起诉侵犯店主金融讲座的盗版视频,由法院一审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本报曾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虽然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但也纠正了淘宝有义务监管网店的错误认定。
钱智(北京)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状告淘宝上数百名经营者非法抄袭并出售钱智俱乐部股票培训课程,原价数万元,最低售价仅为5元钱。其中,“channa Shop”公然声称自己是从淘宝的另一个买家那里进口的。为此,钱智公司起诉店主王超停止销售假冒产品,并要求浙江淘宝网有限公司删除所有销售盗版产品的链接,并共同赔偿12万元。
店主王超表示,接到法院传票后,他已停止销售假货,并愿意赔偿钱智公司的全部利润。
淘宝表示无法对庞大的交易对象进行全面监管,在接到钱智公司的通知后,钱智公司提供的所有侵权链接均被删除,已经履行了法律义务,不应予以赔偿。
一审法院认定王超构成侵权,淘宝有义务对网上交易平台上的店铺进行监管。这一义务不同于搜索引擎关注搜索对象链接的义务,因为淘宝店铺的存在和发展有赖于淘宝。虽然淘宝的利润来自商店,但如果没有交易,利润就会受损。基于淘宝未及时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并应承担扩大损失的责任,王超被判支付2万元,淘宝被判负1万元。宣判后,淘宝提出上诉。
尽管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但纠正了一审法院对淘宝义务范围的错误认定。淘宝网上的卖家数量庞大,出售的产品不计其数,种类繁多,出售的产品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一审法院认为,淘宝应主动删除投诉通知中未列出的侵权链接,缺乏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明显加重了淘宝的义务。
标题:网店售盗版追踪:法院二审免淘宝监督网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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