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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海外h股个人股东的新股息税计划终于浮出水面。昨天,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已向特区政府澄清,香港个人投资者从内地企业领取股息时,将按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须申请。

发言人表示,国家税务总局答复称,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时,根据内地和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个人股东一般可按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从在香港的内地上市公司获得股息的个人是其他国家的居民,而东道国与中国税务机关商定的股息税率不是10%,则按照相关的商定税率征税。

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h股个人股东的股息所得税豁免。在派息日前,中石化等许多h股公司宣布,它们将预扣2010年最终股息的20%作为税款,这在香港引发了一场“账户转移潮”。一些香港散户投资者将实物股票存放在银行或证券公司进行托管,以支付更少的税款。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如果股票在中央结算所由银行和证券公司管理,它们只需要支付10%的股息税;然而,如果你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它,你可能要支付20%的股息税。

H股个人股东股息税新方案落定 按10%税率扣个税

新规出台后,中国银行(601988)、晨鸣纸业(000488)等公司宣布,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h股个人股东的股息税。非居民企业的h股股东,包括持有证券银行或银行股份的股东,也将像往常一样扣除10%的股息税。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排除了外商投资企业,根据《1994年国家税法通知》,外商投资企业的个人股东免缴股息税。中国南车时代电气6月23日宣布,成为首个宣布h股个人股东免税的h股公司。其他具有“外商投资企业”资格的中国股票包括大连港(601880)、青岛啤酒(600600)和比亚迪(002594),但它们没有说明海外股东是否可以免缴股息税。

标题:H股个人股东股息税新方案落定 按10%税率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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