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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季羡林去世已近4年,但遗留下来的大量古籍、文物等的归属问题尚无定论。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就季羡林之子季承[微博]归还北京大学保管的季羡林文物的事件作了庭前谈话。 参加对话的除了北京大学和季承双方的代理人外,还有季羡林的孙子怎么高的代理人? 两个月前,为什么要在继承权纠纷中向海淀法院起诉叔叔季承?

“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交涉亿元的文化财产

昨天上午,季承以及什么也没出现。 在季羡林遗留下来的文物归属上,季承和何威一致认为,北京大学应该将文物归还给季家族,但这些文物在他们之间应该如何分配存在争议。 因为只是审前对话,这个法院不允许媒体和其他人旁听这个案件,只有三方代理人才能进入法庭。 对话的过程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

“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律师表示,季承方面认为,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发表声明称,“北大图书馆剩下的所有书籍文物只剩下,我没有说过所有的捐赠。” 12月6日书面复印“将全面委托儿子季承做有关我的所有事情”。 北京大学曾于2009年1月13日通报季羡林和季承,北京大学的残留文物清分数共计577件,其中古书画207件。 2009年3月23日至26日,北京大学对季承地址38件珍贵文物也进行了“暂存”确认解决。 季承方面多次要求北京大学归还季羡林文物、书画,标额1亿元。

“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北大承认公益捐赠

记者首次从北京大学得到了关于季羡林财产问题的答辩书。 北京大学表示,季老对北大的捐赠不是个人之间的礼物,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 “这笔公益捐赠关系到季羡林的名声和他的学术事业能否在他身后继续,关系到北大对国立大学国家、社会和学术界的责任,是季羡林的光明磊落的性格,其生前果有取消捐赠的意思,被北大正式取消了《捐赠协议》的确定文件,

“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因此,北大认为季羡林没有取消《捐赠协议》的行为,另外《合同法》规定,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取消的规定。

另外,与季承的诉状相比,北京大学也提出了三点疑问。 首先是季继承的主体资格问题,季老的另一继承人就继承权问题在海淀法院起诉季继承,但在案件没有判决结果之前,季继承的继承权还不能明确。 其次,季承提出的诉讼请求尚未确定,季承要求北大归还577件文物和书画,但未具体注明,不符合诉讼请求应具体确定的要求。 第三,季承主张《捐赠协定》被取消的主张不成立。

“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孙子要求追加原告

何威通过律师表明了自己的意见,何威母亲的季节就像季羡林的女儿,但它比父母去世得早。 它作为独生子女,拥有“代位继承权”。 代替母亲继承季羡林夫妇的遗产,必须享有一半的继承权。

律师说,季羡林先生比季羡林先生先去世。 因为这个季节足林至今为止的所谓“捐赠”也处理了属于妻子一部分的财产的一部分。 而且,现在季承要求归还北大的财产中,有一半属于什么威? 律师表示,他们要求法院增加何威为共同原告,并向北大追讨财产。

“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举证期延长至月底

到底是季家内部先提出遗产继承诉讼还是季家人先“一致对外”要求北大归还财产,季承的律师告诉记者,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样的,但1935年5月15日出生的季承已经78岁了,“必须从北大取回文化财产

两位律师表示,昨天法官听取了各方意见,向海淀法院表示了解上述案件的立案情况,并将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晨报记者何欣

标题:“季羡林外孙向舅舅季承讨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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