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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
选择健身的人也很多。
但是,有时出于个人理由
也有转让卡的情况。
小林为了转让7.8万元的健康卡
陷入教练张某的诈骗
前后汇96次
转出共计44万多元的“汇款手续费”。
最近,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我判决了这样的案件
来一起看!
去年7月,小林给某健身房充了7.8万元的健康卡,同年11月,小林改变了拒绝健康卡的想法。
知道了这个,教练张某提出不让吉姆退卡,虽然有助于转让卡,但张某提出了。
“不管转出成功与否,每次介绍都要向健身房支付30%的转让费,转让成功后,很多手续费会一起返还。 ”。
小林相信,从去年11月到去年9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法,向张先生支付了96次“卡手续费”,共计445448元。
但是,张某的介绍一次也没有成功,小林开始怀疑张某,去年9月17日,小林向公安机关通报了。
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张某自愿投降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除了小林,小张还经常说帮忙买低价会员卡等,骗了剩下的22个人的钱共计52870元。 事件发生后,用于犯罪的苹果手机的一部分被公安机关依法没收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有自首的法定轻处罚情节,建议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以上8年以下,并处罚金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被告人张某对起诉事实、罪名及量刑提案没有异议,自愿认罪承认处罚,签字具体,开庭审理中也没有异议。 辩护律师对事实、罪名及量刑的提案没有异议,建议被告人从轻处罚。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共计498318元,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成立,本院支持。 被告人张某多次实施诈骗,危害性大的,应当酌情受到重罚。 该犯罪后,自动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适当的,应该采用。 由于辩护律师的关系,还通过了轻罚的辩护意见。
基于以上原因,我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年8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继续赔偿各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温暖的提示
无论是健身房还是其他地方,卡的费用都要理性处理,不能用一时冲动的费用给自己造成损失。
资料来源: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为了倒卖7.8万元的健康卡,女性向教练汇了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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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为转卖7.8万元健身卡,女子给教练转账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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