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58字,读完约3分钟
计划筹资12.5亿元,但在ipo前,它花了5.9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钱不穷”的日出东方是不是想“圈”更多的钱来投资理财?
默多克和邓文迪将离婚,分手费或达到10亿美元
朝阳东方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东方,603366。s h)终于拿到了股票代码,5月10日进行了认购。然而,作为一家成立于1997年的太阳能企业,东升自今年2月15日召开会议以来,一直受到各种质疑。
在一系列被投资者诟病的问题中,最突出的是朝阳东方在申请ipo前的报告期内购买了5.9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向股东支付了1.6亿元的股息,共计7.5亿元,占其拟上市募集资金的60%。
“目前,公司的流动性基本能够满足目前业务规模的需要,但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需要筹集长期资金来支持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在东方日出的招股书里,募集资金的欲望是这样表达的。
“不差钱”,一边“喊缺钱”。由于60%的资金可用于投资,上市和融资的动机必须由投资者仔细审查。
蔡颖记者就此事致电东方日出公司总部,但未能联系到董事会秘书或其他可以回应的高管。
在宏观经济环境趋紧、中小企业资金饥渴加剧的时刻;a股市场门口,近700家公司在等待上市融资。为什么对资金需求似乎较少的公司会走在他们前面?这是市场资源分配不公吗?
根据东方日出5月8日晚间公告,新股价格区间已确定为20.00-21.5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预计为20-21.5亿元,而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实际资金需求仅为12.5亿元,超额募集比例达到60%-72%。
日出东方的问题不止于此。在比尔·劳,它还涉嫌违反“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就没有票据”的条款。
事实上,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承认,该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出具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但随后履行了相关票据业务,不存在逾期票据、拖欠利息和潜在纠纷。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百当对蔡颖表示:“事后补救成功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合法。”。
如果是在纳斯达克或者纽交所,有这样“记录”的公司有资格上市吗?但这是在a股市场。
同样引人注目的是,拥有旭日东升1.5%股份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其主承销商广发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证券公司的直接投资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保荐人或主承销商,自其签订相关协议或实际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不得投资于上市公司。
事实上,广发信德是在2010年6月注资的,而广发证券是在2011年3月23日与日出东方签署了保荐承销协议,即“直接投资”优先于“保荐”,这似乎并不违反规定。
但在大成律师事务所杜律师看来,上述行为即使没有违反,也仍然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保荐机构应该是客观第三人,如果成为投资人,可能会影响保荐意见的客观性。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日出在引进广发信德等投资人时,与它签订了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等赌博条款的协议,然后终止,一度引起外界质疑。不过,杜告诉,国家不禁止上市公司签署此类回购条款,也没有法律规定。
标题:日出东方:漏网的圈钱者?
地址:http://www.yunqingbao.cn/yqbxw/10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