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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局长和该局政委陈益强、所辖派出所民警清亮北多次在网上发帖,指责上访人员胡连友和魏及其下属参与黑案和暴力执法,他们对此无法忍受,在当地法院以诽谤罪起诉胡和魏,并要求道歉。
24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记者得到最新消息,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连友诽谤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26日,被告人魏一案也将进行一审。
在谈到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上访者的初衷时,郑航表示,这是为了消除他滥用公共权力的嫌疑。
胡连友一审判决出来了。作为原告,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有什么想法?24日晚21时,记者致电,郑证实了上述判断结果。但他以会面为由拒绝对此事发表评论。此后,记者多次致电郑,但均不再接听。
胡连友,59岁,湖南省东安县新圩江镇人。记者通过查询,在网上找到了2010年11月发表的三篇帖子。在这些帖子中,多次提到“法盲警察局长充当黑伞”,其中就有东安县警察局长郑航等人的名字。自2011年4月以来,魏还在百度和中国论坛上发布了“东安恶势力猖獗,谁在这里打恶”等帖子。胡连友和魏在帖子中表示,希望通过网络公布真相。
2011年7月7日,胡连友和魏因“在国内多个网站上发布诋毁、陈一强名誉的帖子”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10天。
同一天,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两起刑事自诉,其中一人是东安县公安局端桥铺派出所民警郑航和清亮北,他们共同起诉胡连友诽谤,辩称胡连友发布的相关网络帖子中有五个诽谤事实。另一起是与东安县公安局政委陈益强联合起诉魏诽谤。
据媒体报道,胡连友并未否认发帖行为,但他辩称自己是在“报道”郑航。事后,郑航和警察劝了他们很多次,但都没有奏效。“我真的不忍心上法庭。”。但由于“当事人从未出庭,案件从去年一直拖到今年”。
记者了解到,胡连友曾要求法院异地审理。从目前的审理情况来看,仍移交给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
在得知胡连友一审判决后,很多参与审核的人告诉记者,敢告就是敢对抗,不管是政府还是人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体现了法治的进步。结束
标题:湖南一公安局长状告网民 被告诽谤罪成立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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