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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基金协会风险提示:防范各种与ICO相关的风险 监管部门调查并讨论了与ICO相关的风险后,8月30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防范ICO相关风险提示》,指出近期我国以ICO(首次公开发行硬币)名义融资的各类项目迅速增加,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风险加大。
在ICO热潮下,相关风险正在累积。
监管部门对ICO相关风险进行了调查和讨论后,8月30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防范ICO相关风险的提示,指出近期在中国以ICO(初始硬币发行)名义融资的各类项目迅速增加,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协会指出,国内外一些机构利用各种误导性宣传手段,在未获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以国际博协的名义从事相关金融活动,包括涉嫌欺诈、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
协会还提醒,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缺乏适当性,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该协会指出,大多数投资者应该保持清醒,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投资者应该冷静判断,谨慎对待,承担自己的投资风险。
许多金融界和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的ICO模式可能会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财政管理法律规定,吸收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资金的行为,除刑法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的;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示;(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偿还本金和利息或者支付收益。;(四)吸收公众资金,即社会不是特定的对象。
在今年的NPC和CPPCC会议上,一些监管机构指出,非法集资在早期是一个利益群体。虽然地方政府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但举报数量不多。监管者将其描述为一个年轻女孩爱上了一个未曝光的骗子。如果父母此时介入,他们将被视为在玩鸳鸯。她不明白,说你应该别管这件事。我们还活着,但是一旦骗局被发现,她会后悔的。
银监会在8月24日发布的《非法集资处置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非法集资参与者应当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而遭受的损失。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公司发展报告》,自2017年以来,在中国完成的互联网公司项目达26.16亿元,参与者10.5万人。
标题:共同基金协会风险提示:防范各种与ICO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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