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3字,读完约3分钟

对于数字媒体行业来说,版权问题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近日,乐视与国内视频网站经纶电子有限公司的版权纠纷再次将网络版权问题作为焦点。LeTV.com宣布,已获得经纶电子有限公司侵犯100多部电视剧iptv版权的证据,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涉及的侵权电影包括《画皮》、《爱到底》、《观音山》等。

与此同时,关于文字版权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在此前50位作家和出版商联合谴责百度图书馆后,10位作家和出版商最近发起成立作家权益保护联盟,目标是在版权保护方面一直享有良好声誉的苹果商城。据该联盟称,苹果应用商店充斥着中文盗版书籍,有两种模式:免费广告和付费购买。苹果提供空储物室,并参与30%的销售份额。

苹果亦被指盗版 “避风港原则”亟待调整

网络版权纠纷频繁发生

网络视频一直是网络版权纠纷的主要领域。根据Tudou.com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最新文件,截至今年6月30日,Tudou.com涉及的版权诉讼数量已上升至587起。

业内人士指出,网络视频侵权事件频发,其中之一就是版权费的快速上涨。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剧,视频网站购买电视剧的版权费越来越高。Youku.com运营高级副总裁魏明透露,Youku.com的版权成本比去年增加了50%。去年,电视剧的单集价格不超过20万元,今年达到了80万元。

另外,技术的发展使得侵权现象更加不可预测,网络盗版随处可见。目前,网上有很多视频播放服务,包括手机和平板电脑,这也使得网络侵权更加普遍。

在书面作品领域,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已经成为数字出版业发展的严重障碍。今年以来,以中国作家集体谴责百度图书馆为代表的一系列事件,不断为数字出版业的发展敲响警钟。

据统计,目前文学盗版网站约有53万个,一个网站的建设成本只有几万元,其中专门从事盗版的大型网站就有1万多个。网络侵权频繁发生,作家成为第一受害者。

侵权成本低,权利保护成本高

“2007年,七剑的侵权赔偿金额为20万元。2009年,潜在侵权赔偿金额为8万元,但目前仅为1万至5万元。”乐视法律工作负责人表示,版权成本高,赔偿金额低。在这种情况下,侵权人自然会做出“买比偷好”的判断。与此同时,维护在线视频权利的成本一直很高。这位人士认为,每一个维权案例都会涉及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即使侵权人已经做出赔偿,侵权作品也已经过了最有价值的播放期。“我们必须加大对司法判决的惩罚力度,让盗版者不能盗版,或者让他去偷版本,这样盗版行为才会被根治。”

苹果亦被指盗版 “避风港原则”亟待调整

中国文字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洪波表示,在文字作品的权利保护方面,目前中国作家的权利保护靠自己,或者作家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和版权机构来操作;二是授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组织与侵权人协商。

拥有成功维权经验的作家朱金泰表示,个人维权的成本非常高,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因此损失往往不值得,这也是作家不愿维权的原因。张洪波还表示,维权成本高是许多作家放弃诉讼的原因。现实中,网络维权案件的诉讼成本非常高,赔偿金额根本不足以弥补诉讼成本。

业内人士也认为,要从根本上打击网络侵权,权利人应该依靠集体力量,而个人力量不足以打击侵权者。此外,我们应该依靠行政权力打击网络侵权和盗版,行政处罚比司法审判更快更强。

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苹果亦被指盗版 “避风港原则”亟待调整

地址:http://www.yunqingbao.cn/yqbxw/7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