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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8月15日电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5日上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白有期徒刑一年。据悉,此案是海南省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

被告白,男,1991年7月出生,贵州省安顺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拉乡罗龙村91号附一号。他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1年1月8日被拘留,2011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2月17日被捕。

经审理,本院发现,被告白通过网络远程入侵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蓝网信息系统,修改和增加了蓝网信息系统的功能,造成蓝网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白在法庭上的自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白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白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庭宣判后,被告白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刑,不会上诉。(结束)

标题:海南省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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