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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来看,在线支付的拥有者不是金融业,而是数据业。金融业务在支付行业的比重将降至十分之一以下;百分之九十将是数据服务。 目前,中国有一场将在线支付引入金融业的运动。银行业正在引领在线支付行业。在第一批在线支付许可中,电信运营商被排除在外。此外,它为私人第三方在线支付设定了过高的门槛,这导致了协议控制等历史问题。当人们纠结于“契约精神”和其他衍生的枝节问题时,他们忽略了主要的问题:金融业为了追求标准利益,在扩张实力的同时,将对中国的竞争力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在20多个不同场合发表的演讲中,我一直在宣传这样一种观点,即从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来看,在线支付的所有者不是金融业,而是数据业。金融业务在支付行业的比重将降至十分之一以下;百分之九十将是数据服务。目前,金融业占主导地位,而信息产业被抛弃,这将对中国电子商务在未来中美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产生灾难性的影响。 如果你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我提到的趋势。以贝宝的业务为例,其网上支付主要分为四个环节:终端、交换机、交易处理器、清算和结算。其中,只有清算和结算是金融服务,需要连接到银行处理器,这部分业务将来可以免费;其他三项都是数据服务,是真正的增值服务:终端服务定位于读取信用卡并获取信息和交易细节(例如,某个人每40天购买一次牙膏);交换业务的方向是让不同商家操作的软件程序决定如何处理交易;事务处理器的位置是接收开关的决定并跟踪事务细节(这构成了谷歌所称的上下文发现的上下文)。 paypal的业务结构是未来在线支付行业的缩影。未来,在线支付行业将由免费基础服务(金融服务,即结算和清算)和收费数据增值服务的协会组成。在事务数据的基础上,它可以根据appstore模式通过应用软件接口(api)向开发人员开放。例如,有人每40天购买一次牙膏的消息可以用来指导商家在第39天向牙膏目标客户发布准确的广告。昨天在大连,ibm中国新技术R&D中心总经理毛新生告诉我,他们已经开发出了不损害用户隐私的信息阅读技术。目前,美国在这方面的发展非常迅速。Ipcommerce开发了一个类似于windows的支付软件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开发人员可以与交易处理平台和销售终端设备等软件应用程序连接。通过帮助开发人员构建适用于处理各种支付交易的软件和硬件应用程序,他们已经逐渐开始改变美国的支付行业。根据分析,衍生自支付的衍生信息业务将集中于代理方向,分为信托代理(见影响3)和生活方式设计(见版本2.0)。在未来,它将达到数以千计的职业集合,并构成信息经济的主体。一般的门户是支付。在中国,支付宝的主要业务重点也是信息业务,而不是金融业务。支付宝业务的信息性质,一方面表现在信用服务上,为服务(不仅仅是金融)创造了一个信任的环境;另一方面,它体现在数据服务中,数据服务向增值应用开放数据,并通过云计算为电子商务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这些不是金融部门所理解的支付服务,金融部门无法管理这些东西。 金融业在网上支付业务中处于领先地位。我们无法想象它将如何发展。是否有必要诱使支付宝等数据服务企业偏离金融业务的主业,用存款来玩钱?还是按照史蒂夫·杰立达(Steve Gerriets)的前卫货币理论,从事信贷和金融的混合经营更大胆?在中国的条件下,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更可想而知的是,在线支付行业只有一小部分金融支付业务对收取手续费感到满意。如果是这样,它不会偏离世界主流发展趋势吗?支付业务中的财务业务由财务部门管理,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应该理解的是,支付业务中的金融业务并不等于支付业务的整体甚至主要部分。 财务部门已经取得了网上支付业务的全部经营权,唯一值得肯定的积极效果就是保证了财务安全。这没有问题。说别人喜欢的话。我一直主张支付和支付信息(我拒绝称之为金融信息)应该由中国人掌握。但现在金融部门走得太远,伤害了数据行业。我该怎么说呢?例如,如果贝宝的业务结构成为现实的产业结构,未来的模式应该是几个大型支付基础业务平台企业,这将推动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通过api共同形成一个产业。根据现行规定,支付行业的进入门槛为1亿元,浪费了中小企业的机会和支付衍生的数据增值行业的前景,损失至少达1万亿元。这种事情有历史教训。Idc业务本应大于中国电信的总业务规模,但在运营商手中,它只实现了2%的规模,损失了98%的产业效益和价值。金融业独断支付经营权的最大缺点是,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阉割了中国的电子商务,把原本可以大发展的综合行业变成了小发展的地方行业。 相比之下,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运营商进入网上支付领域,掌握网上支付的数据标准,发展网上支付的基础数据业务,不仅有利于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化条件下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数据增值业务的发展。至少,他们比银行和银联更了解数据服务,更有利于数据产业的发展。出于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考虑,金融部门将电信运营商,尤其是中国移动排除在外是不合理的。唯一的解释是利己主义。如果仅仅是对金融服务力量的争论,那么可以理解的是,金融部门在与支付服务中基于数据的服务的管理和标准有关的问题上,过分地将运营商推向了边缘化。这是一个关于国家利益的笑话。同样令人困惑的是,信息产业部门在这个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问题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让我们来谈谈协议控制。事实上,有许多对与错的问题,并不像金融界想象的那么简单。例如,不允许外资进入基础支付业务,但可以允许数据增值服务吗?这应该通过整合技术、业务、安全和政策等多种因素来进行深入判断和论证。目前,被银行抓住的做法已导致私人第三方在线支付公司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他们像支付宝一样进入,他们可能会被别人指责违反了所谓的“契约精神”;如果你像财付通一样退休,你可能会面临银行控制。协议控制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形成的一种特殊现象。当时,互联网企业被所有人打败(当时金融媒体是扼杀互联网的主要力量),他们被干净、彻底、彻底地赶出中国,离开家乡,依靠别人,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协议控制权。这不是这些企业的错,而是中国放弃了自己的发展机会。现在,回头看付款,人们不得不面对协议控制的伤疤,在“契约精神”和其他公众意见的戏弄下,政府和人民都不愿意主动打开这个伤疤。历史不能回到过去,重新开始。我个人认为还是从支付行业的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区别来判断和解决这个历史问题比较好。在保证国内对网上支付基础服务的控制、保证金融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协议控制下的服务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进入数据增值服务。当然,这一条件尚未通过上述研究得到澄清。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坚持原则和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因为马云和马毕竟是中国人。他们过去被赋予了如此多的问题,所以现在最好停止纠缠他们。这是贝宝,银联的合作伙伴,但不是我们自己的。 早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时,我就向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分析了利弊,指出网上支付行业的主导权应该交给信息产业部门,而不是金融部门,金融部门应该主要由电信运营商和私人第三方开发,而不是银联(金融部门应该主要负责金融业务)。在线支付行业可以向金融行业和数据行业发展。优点和缺点是给金融业发展衍生业务带来混乱(省略具体分析);赋予信息产业发展衍生业务的权利,将会带来数据增值服务业的巨大发展。在决定权力归属时,国家应该明确自己的战略目标,否则就会被部门利益拖走。 现在,我们正把自己从国际潮流的康庄大道带到混乱的小道上,为局部牺牲全局,为当前牺牲长远。在判断大问题时,坏钱驱逐好钱的原因在于信息化是一个覆盖现代化全局的战略问题。一旦缺乏整体协调,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局部干扰全局的情况。回顾历史,当金卡项目在上个世纪被推广时,金融业和信息业之间的矛盾也出现了。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原国务院新闻办政策法规组的同事打来电话,谈到了当时国务院新闻办的统一协调,把金卡分为金融卡和非金融ic卡。分工和合作管理没有错。信息化的统一和协调似乎是真正需要的。
标题:为什么支付业不是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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