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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然而,太平洋妇女网主编董小姐并不高兴。她没想到上市公司因为她怀孕而逼她被辞退。太平洋公司昨日回应称“不便发表任何意见”。
怀孕后,领导逼他辞职
董女士,34岁,于2011年2月底加入广州太平洋计算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太平洋妇女网,先后担任执行主编和总编辑。据了解,在这一年里,董小姐表现出色,太平洋妇女网的业绩飙升了100%以上,成为公司2011年年报的最大亮点。
今年4月19日上午,董小姐来到广东省中医院检查,经b超确诊怀孕。董小姐说,检查发现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医生建议她先休息一下。为了不影响工作,她将怀孕一事告知总行高级副总裁李某某,并请了一周病假。但是过了一个周末,她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4月24日上午,李某某与董小姐谈话,以怀孕不称职为由要求其辞职。董小姐震惊了,当即拒绝。董小姐说,当天下午2点36分,李某某又找她谈话,说“女网现在需要一个主心骨,老板不愿意出任何差错,大家可以聚一聚,散散心”。对此,董小姐明确表示不同意。
不接受辞职被赶走
令董小姐意外的是,4月24日下午,她和李某某谈完话回到办公桌后,发现电脑无法开机。后来得知公司首席运营官张聪敏知道自己不同意辞职,便下令封存电脑,注销门卡,注销内部邮箱账号,停止使用内网。现在,她连公司大门都进不去。
董小姐说,当天下午5点21分,张聪敏打电话到办公室找她谈话。张聪敏反复说:“怀孕后,工作时间不能保证。根据你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我认为最好还是生下你的孩子,看看如何进一步考虑cooperation/きだよ/room和机会”,董小姐不同意。
没想到,4月26日,董小姐突然得知公司经理已经宣布“辞职”。董小姐说她当时给张聪敏打了电话,张居然回了一句:“你已经正式向我提起你辞职的事了,现在我同意你辞职。”“他们真的是在转移花,在耍流氓。”董小姐说在公司待了一年,表现很突出,所以向公司提出了加薪,但是张聪敏一直拖拖拉拉。今年3月6日上午,她给张聪敏发短信要求辞职。之后公司高层一直找她谈话。4月16日,她给老板发短信,同意留任。没想到,在得知她怀孕后,公司故意混淆了两件事,以逃避辞退和开除孕妇的法律责任。
董小姐说,她入职时,同意月薪3万,但公司让她签一份月薪4000的合同,她不肯签。之后公司又和她签了一份合同,月薪3万,但是没有给她合同。
公司: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太平洋妇女网人力资源部主任魏。他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还没有收到董小姐的律师函,董小姐也没有来公司做交接工作,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记者说,“辞退怀孕女工是违法的”。魏郑敏回答说:“这是由(劳动)仲裁和法院来判断是否非法。目前,(公司)需要用人的时间…一巴掌拍不响。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看。
魏昨日表示,他将在回复记者之前咨询公司的法律顾问。截至昨晚的新闻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应。
律师:解雇孕妇是违法的
广东圣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认为,国家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分娩、哺乳等为由降低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太平洋妇女网的做法是违法的。同时,公司以她之前辞职为由终止了合同。如果董小姐有证据证明同意留下,那么之前的辞职就无效了。公司宣布她辞职,这是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太平洋公司与董小姐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刘继承认为,董灿小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为了保护她的权益,如果她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标题:太平洋女性网总编怀孕 不接受辞职遭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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