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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信欺诈需要“全过程”屏障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研究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格防范网络犯罪,特别是新型网络犯罪,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电信诈骗作为新型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已经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日前,公安部会同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在一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案件的网上行动中,逮捕了201名犯罪嫌疑人,铲除了42个信息泄露来源,摧毁了9个犯罪团伙。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研究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格防范网络犯罪,特别是新型网络犯罪,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电信诈骗作为新型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已经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日前,公安部会同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在一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案件的网上行动中,逮捕了201名犯罪嫌疑人,铲除了42个信息泄露来源,摧毁了9个犯罪团伙。

防范电信欺诈需要“全过程”屏障

电信欺诈有害且难以控制。仅在2016年上半年,中国就发生了28.7万起电信欺诈案件,造成的损失超过80亿元。与传统犯罪相比,电信诈骗依赖互联网,具有跨区域、专业化、低成本和隐蔽性强的特点。一些诈骗犯不仅擅长远程犯罪,甚至藏在国外,很难追踪。其他人组成了专业的诈骗团伙,组织并分割他们的工作,以低成本运行数字,并与执法机构打游击战。当时,假扮公安机关、领导、亲友进行诈骗、假扮客服消费者的阴谋频频上演,势不可挡。

防范电信欺诈需要“全过程”屏障

为了避免电信欺诈的危害,我们必须首先提高个人防范意识。电信欺诈的最终目标是金钱。因此,思考一会儿,填写一会儿个人信息,转一会儿钱,应该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的习惯。当然,更重要的是建立跨领域、全过程的打击电信欺诈协调机制,加强执法机构的内外部协调,把打击和防范电信欺诈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

跨域协作是在打击电信欺诈的过程中整合执法机构之外的社会资源。电信欺诈涉及两个关键因素:个人信息和财产往往超出执法人员的直接控制。这就要求掌握海量数据的电信运营商、网站和信息平台、银行和支付平台负起责任,配合执法行动,自觉维护用户信息和财产安全。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创新了工作机制,强调专题研究、专题小组、专题调查、专项装备、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相结合,有效打破了公安机关与上述主体在各个领域的壁垒,实现了零距离联动。

防范电信欺诈需要“全过程”屏障

为了协调整个过程,有必要在执法机构内部形成合力,并要求执法人员熟悉互联网时代的特点,积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久前,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成立公安部新型调查控制中心,打击电信网络犯罪。该中心率先开放了警察部门间的合作模式,建立了警察、银行系统和通信系统之间的深度防控机制。特别是围绕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充分利用技术不仅直接追查到大量犯罪分子,还帮助许多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防范电信欺诈需要“全过程”屏障

对于电信诈骗案件,不仅公安机关需要做好查缉工作,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也需要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依法履行职责,甚至立法机关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实现从头到脚的无缝衔接。从国庆前公安部发布的一级通缉令,到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典型电信诈骗案件新闻发布会,再到越来越多的电信诈骗立法提案,整个过程中抵制电信诈骗的制度障碍正在逐步形成。

防范电信欺诈需要“全过程”屏障

安全中国建设内涵丰富。不担心信息披露,不担心电信欺诈,不担心财产损失,这些都应该属于和平的含义。无论是从个体的角度加强对电信欺诈的警惕和保持警惕,还是从跨领域、全过程的协调机制来预防电信欺诈,都应该着眼于全局,在个体中实施。只有当人民安全时,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期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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