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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官网11月13日日前经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对温州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昌桂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徐昌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到了礼物礼品卡。 违反工作纪律,介入司法活动的退休利用原来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容忍邪恶活动,为邪恶集团担任“保护伞”,索取或收取巨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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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昌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初衷使命,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利用影响很大的受贿犯罪,而且党的十九大后也不收敛,停不下来,性质严重,影响不好。 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温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昌桂党籍处分。 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反纪律的违法所得,将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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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昌桂简历:

徐昌桂,男,汉族,浙江温州人,1954年10月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员工,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

1972.12-1977.04有一支部队入伍

1977.04-1977.12温州市梧埏镇治安办公室科员

1977.12-1978.09温州地委路教队球员

1978.09-1979.02温州市委“双打”员工

1979.02-1981.01温州市梧埏区委负责人

1981.01-1984.04瓯海县梧埏区委组织科干事,组织委员

1984.04-1987.02瓯海县梧埏区委副书记

1987.02-1990.03瓯海县梧埏区委书记

1990.03-1997.10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务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7.10-2000.02温州市瓯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0.02-2003.06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2003.06-2005.08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兼市劳动教育管理第一政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员

2005.08-.12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劳动教育管理第一政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员

. 12-.02温州市司法局局长

. 02-.12温州市司法局调查员

. 12退休

(原题:温州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昌桂受到了开除处分)(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请下载《澎湃情报》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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